[其他] 民事 聲明內容 之前爭議 附上有利點?

作者: flied (libertines)   2014-08-07 11:30:04
事實經過:
家人重病
申請保險理賠被拒
申請金融消費中心協調
保險公司以
入院後症狀穩定
無需接受緊急醫療照護之情況
只願意賠一部分
不願意全額賠償
問題:
自己找資料寫民事起訴狀
一般看到範例是只寫簡單寫依法起訴請求賠償
而沒寫到過去協調情形
1 ) 請問建議詳細寫和保險公司理賠申請及保險公司回應的情況嘛?
2 ) 是否建議先寫對我方有利之法條內容 ?
保險法 第 54 條
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
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
;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3 ) 請求金額約35萬
適用於簡易訴訟
建議以簡易訴訟進行嘛?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07 11:37:00
建議花點錢請律師代寫訴狀....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4-08-07 11:59:00
簡易訴訟沒有什麼建議不建議的,金額過小就不可能行通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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