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不動產贈與、印鑑證明、登記效力

作者: bismarck85 (Bismarck)   2014-07-19 23:39:12
事實經過:
1.去年七月,我臨出國前,祖母表示要將自己名下的一筆不動產(房與地)送給我
但因為來不及辦登記,所以打了一張贈與契約。
祖母跟我都有簽名,也有兩個見證人簽名。
契約內容大抵是
(1)祖母表明要送給我的意思
(2)列明要送的不動產
(3)因為我要出國來不及登記,所以等我今年七月回來再登記
(4)如果祖母在我回國前死亡,那這筆不動產就算遺贈,還是給我
(5)祖母特交代,我也打在契約裡
"為了避免家產流向外姓人並履行道德上義務,祖母放棄撤銷的權利"
"在我2014年回台灣辦理登記前,任何處分都不是她的真實意思"
2.現在我準備回國,祖母還在,但是意識已經不是太清楚。父母在整理祖母的東西時
突然發現那筆要送我的不動產在今年六月底時,被轉到我嬸嬸名下。
(現在回頭看來,祖母真是神算)
父母去問,說是叔叔嬸嬸私自辦了祖母的印鑑證明之後,拿了權狀自己去轉的。
3.父母跟叔叔嬸嬸說了契約的事,叔叔嬸嬸只說登記最大,不然法院見。
問題:
現在小弟我該怎麼辦?? orz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7-20 00:06:00
贈與未交付前都可以反悔所以 你祖母現在的說詞才是重點
作者: bismarck85 (Bismarck)   2014-07-20 00:58:00
但她老人家現在狀況時好時差,可以用錄影的嗎?? @@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7-20 01:05:00
在她好的時候帶他去報案或委託律師"私自辦了祖母的印鑑證明之後,拿了權狀自己去轉"這件事有刑責 該由她自己處理
作者: bismarck85 (Bismarck)   2014-07-20 01:11:00
以後如果要她作證等等時如果狀況不好那是否也沒用?? @@跳了一句 "在她好時帶她去報案或找律師應該沒問題"
作者: sychang0807   2014-07-20 07:42:00
印鑑證明不是要本人親辦,或是要把人帶去戶政事物所,其實我覺的印鑑證明根本沒事保護到當是人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7-20 09:09:00
印鑑證明的用途,跟保護本人有啥關係?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4-07-20 13:41:00
印鑑證明制度的確該廢除,它保護的不是當事人而是政府機關,所以有人冒領印鑑證明辦過戶,受理登記機關都主張有收到當事人的印鑑證明,所以都無責任.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4-07-21 16:21:00
地政機關一定不想廢除這個制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