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代親友發問,
母親帶未成年子女, 去辦了台哥大上網吃到飽的學生方案 (兩年約),
預計需至明年一月才約滿, 故還有半年合約需履行.
每月含通話及上網費用需繳交約 700 元左右,
其每月費用原本由母親繳納, 但因某原因... 母親不再支付該費用,
現在該位子女已成年 (18歳), 其電信費用由親友代為支付.
因種種因素, 親友想停約.
1. 該方案申請人為該子女
2. 帳單地址為母親 (原由母親支付)
問題:
從法律角度來看, 如果違約停用的話 (不繳納違約金為前提),
1. 該位子女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例如背信...)
2. 能否以當時未成年為由中斷該電信租約而無違約問題?
3. 是否會有違約金, 或違約金由母親擔負?
(因為是母親帶去申辦的)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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