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被檢舉人的權益該怎麼維護?

作者: 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   2015-02-07 14:51:15
※ 引述《autumoon (美術工程師)》之銘言:
看了半天我還是抓不到重點,所以下面的回文有令原 PO 不舒服的地方,
還請見諒。請問什麼是「被檢舉人的人權」?原 PO 或許需要較清楚的解
釋,否則單純看內文而且不清楚事件的情況之下,「被檢舉人人權」太過
於廣泛而無法了解訴求。
事件一 私信問題
使用者是否因為受到信件而被打擾,雖然是很主觀的感覺。但是這個主觀
感覺卻可能因為寄信對象不同而不同,因此個人支持需要先提出反對的論
點。反對的方式可以單純寄信給對方,明白地表示不願意私信討論這個議
題,或者直接設定黑名單,那麼就可以避免收到對方來信。黑名單這個功
能給了收信對象一個幫助篩選信件的方式,可以有效的避免二度被打擾。
因此,在沒有表明反感,或者設定黑名單的情況下,要判斷收信的當下是
否反感是件困難的問題。
事件二 捏造事實毀謗他人
這個事件的描述過少,因此很難抓到重點。「捏造事實毀謗他人」有時候
和使用的文字內容會不會造成誤會也有關係。舉例來說,對方有提醒「違
反版規」這個是事件過程,可以當成是事實。但若(假設)被說成「自以為
是版主,而提醒違反版規。」加上主觀感覺的時候,就不一定是事實。的
確有提醒違反版規的事件發生,但是對方不一定是「自以為版主」。
註:這段中的舉例是假設的內容,我並不清楚事件。
覺得版主的判決不洽當的情況之下,可以到小組申訴,尋求小組長幫忙處
理。認為小組長處理偏頗的話,可以找尋群組長處理。最後,依據事件的
程度,還可以找站長處理。不過,站上的問題太多,而管理者太少,甚至
有些管理人員本身也都有問題。所以有時候很難有效率的處理,或者獲得
合理的判決。
所以簡單的方法就是「不爽不要用」,或者只逛喜歡的看版,或者是找幾
個好友幫忙,創立一個不同理念的看版。退一萬步來說,自己不爽用的時
候,就算是版主弄個永久水桶也沒有影響,反正本來就不會去使用了。除
非想維護名聲,想要修正版主的公告內容,那麼就努力地申訴。再麻煩就
是勞心勞力地上法院爭取,只是現今對於虛擬身份還沒有定論,所以也無
法保證就能夠勝訴,而只是白花時間與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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