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Violation板#1Ppb4Xdu判決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0-05 16:00:55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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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Tywin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b)文章編號:#1Ppb4Xdu (Violation)
3.欲申訴之判決︰
被檢舉人寄送帶有謾罵之信件,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一
,處罰單一張。
4.不服理由︰
感謝相關人員審閱案件之辛勞,以下說明申訴之理由
(1). 判決為被檢舉人寄送帶有謾罵之信件。
經查,謾罵須有「無事由」及「持續不休」之要件,與本案中並不符合。
(2). 無事由一點並不成立,因事實為 spmark 先行於租屋板公開辱罵本人,而有下列推文
推 spmark: 果然一皮天下無難事 09/25 21:01
→ spmark: 跑去房版那樣鬧也不覺得丟臉,哈哈 09/25 21:01
→ spmark: 還自以為很有道理,然後房版一堆人看得莫名其妙 09/25 21:02
→ spmark: 恩,我是說香蕉皮,溜得快~~~~ 09/25 21:03
本人回信為租屋板沒有板主的情況下,所為之自我保護。尤以「香蕉皮,溜得快」為
spmark 所為之言詞,本人以「王八烏龜縮頭縮得更快」回應,僅為程度相當之反擊,
實為 spmark 咎由自取,並非毫無事由。
(3). spmark 利用無板主狀態刪推文且態度囂張,為事實。有以下推文:
→ spmark: 對,我刪推文,去跟小組長檢舉吧~~ 09/25 22:39
(4). 僅只有一封回信,為針對 spmark 之辱罵所做的回應,並未持續,亦不構成
「持續不休」之要件。
(5). 信中指稱 spmark 為「想釣魚的訟棍」,亦有實證:
推 spmark: 的確沒有人想看吵架阿,你現在用詞好委婉喔,不好玩了 09/26 15:15
→ spmark: 不,我想激怒你,但我懶得跑法院 09/26 15:18
→ spmark: 告一告讓你跑一跑就好了 09/26 15:18
→ spmark: 反正你在我那篇也沒有可以告的,你就注意別被其他人告吧 09/26 15:19
→ spmark: 不過如果你想被我告,那就做些可以被告的事情吧 09/26 15:20
上列文字說明 spmark 確有利用言詞激怒他人,遂行濫訴行為的意圖。
亦即俗稱的「網路釣魚」,本人所言絕無逾越事實,更無謾罵之實。
(6). 在站方做成有利於 spmark 之判決後,spmark 便於本人在生活法律板與他完全無關
的文章中,用以做為無端攻擊本人的手段。足見其用心絕不單純,更非他自己所宣稱的受
害者。下方另附上生活法律板板主,判處 spmark 72 日水桶之判決文,供審案人員參考。
以上申訴理由,請相關審案人員能深入了解及處理,勿被一面之詞所誤導,反做出對真
正的挑釁者有利之判決。再次感謝。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1PnhTs0F (rent-exp)
推 spmark: 果然一皮天下無難事 09/25 21:01
→ spmark: 跑去房版那樣鬧也不覺得丟臉,哈哈 09/25 21:01
→ spmark: 還自以為很有道理,然後房版一堆人看得莫名其妙 09/25 21:02
→ spmark: 恩,我是說香蕉皮,溜得快~~~~ 09/25 21:03
→ spmark: 對,我刪推文,去跟小組長檢舉吧~~ 09/25 22:39
#1PoTLEmc (rent-exp)
推 spmark: 的確沒有人想看吵架阿,你現在用詞好委婉喔,不好玩了 09/26 15:15
→ spmark: 不,我想激怒你,但我懶得跑法院 09/26 15:18
→ spmark: 告一告讓你跑一跑就好了 09/26 15:18
→ spmark: 反正你在我那篇也沒有可以告的,你就注意別被其他人告吧 09/26 15:19
→ spmark: 不過如果你想被我告,那就做些可以被告的事情吧 09/26 15:20
#1PrV6qhW (PttLifeLaw)
生活法律板上,spmark 以 PTT 站方罰單判決挑釁本人,遭板主水桶 72 日之判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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