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停權:#1I8X5unG (Violation)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3-09-03 17:42:54
不才想請longbow2和brainfighter不吝賜教
如果有人開出條件徵求房屋
某人在PTT售屋板賣3千6百萬元的房子覺得符合條件
就寄信推薦自己的房屋
這樣不背離發問本意的信件能算廣告信嗎?
同理可證
先前yamadahosi公開「請求自修推薦」
我推薦適合在家自修的函授教材
並不違背其本意
這樣怎麼能算是廣告信「騷擾」呢?
尤其那個kanaitajimi是laiyihwa的分身
之前laiyihwa在日文板即大肆鼓吹自修就好不要給補習班賺錢
如此勉強考過N3結果N2連吃兩次敗仗後就到板上尋求外力協助
但可能怕面子掛不住就換kanaitajimi上來發問
我針對其自承落榜原因「文法基礎十分薄弱」而推薦文法專業精修課程
並不違背其本意
這樣又怎麼能算是廣告信「騷擾」呢?
就好像有人自己上網徵求全身按摩
後來卻控告前來應徵服務的人是性騷擾
類似這樣難道不算是某種程度的「誣告」嗎?
尤其那個laiyihwa若誠實面對自我勇於承認先前觀念錯誤
用本尊發問的話我也不會再寄信給以前就被他檢舉過的他啊
我不特別搜查的話怎麼會知道kanaitajimi就是他?
這樣能怪我誤入矯飾偽裝過的陷阱嗎?
甚且站方以我無意配合PTT禁商政策為由判處停權
同時間在售屋板賣36000000元以上高級房產的資本利得富人們卻比比皆是
這樣看在我只推廣3600元廉價智產勞務只求基本溫飽的人眼中
是要如何心服口服信服誠服?
當今總統曾有將公款特別費轉匯至親人們私用之確鑿行為
終以無主觀犯意為由而獲判無罪
舉重明輕
本人並非無差別濫發「廣」告信
而僅「狹隘」地針對極少數自行提出需求者回應其需求
並無主觀之「騷擾」犯意
更無「廣泛」通告之犯行
懇請法務重新審核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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