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先新型而後?

作者: cleth (OL)   2015-11-06 01:42:23
我被事務所說服了
計畫申請中國新型和中國發明
然後主張中國發明前案優先權
向中國受理局(SIPO)申請PCT
再來評估全球專利
這樣應該最保險
最符合所有法條
那裡還有不對勁的地方
就請各位指出了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6 09:27:00
記得發明不用提實審,省下官費
作者: cleth (OL)   2015-11-06 11:15:00
發明不用實審?你把新型寫成發明了吧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6 11:18:00
主張優先權的發明你要實審也可以,rmb2500\被優先權基礎案,因為進入中國會變成國內優先權,前案視為撤回,
作者: cleth (OL)   2015-11-06 11:52:00
忘記說,向SIPO申請PCT但國家階段不進入中國,進入其他國家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6 12:08:00
那這樣就要提實審,但你要注意的是pct初步審查報告是SIPO提供,相對EP或US來看,在審查品質上相對較弱,這樣的申請策略說明書品質要以將來進入區域的審查標準為基準是說sipo提供的審查報告的結果將來可能和其他國迥異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5-11-06 12:12:00
cleth,V大說的是某種狀況"不用提" 不是"不用"差一個字差很多,我相信V大不會這麼兩光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6 12:33:00
當公司獲利腰斬時,申請發明保留實審費用也是一種小確幸(遠目)...台灣經濟比想像的要慘,大家抓緊了XD
作者: cleth (OL)   2015-11-06 13:32:00
在專利書中附上一現存之專利,讓審查委員評斷是否有牴觸專利,這是事務所的建議,或是有替代方法可給委員已知專利來審查?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6 16:03:00
你就照事務所給的建議吧
作者: cleth (OL)   2015-11-06 17:53:00
計畫一投遞申請書,就立刻去拜訪客戶推銷,不等形式審查,看6075篇的原po,只是寄email去推銷,很多公司的收信員工是不太看信件內容的,當然也不清楚他專利的優點,怎會這樣推銷呢!!我也不等程序審查,時間太寶貴了
作者: patentshit (patentshit)   2015-11-07 02:36:00
PCT>全球專利....這是不管你死活打算一口氣榨乾你口袋的規劃方法口袋現金一堆的上市櫃公司也不會這樣亂灑
作者: cleth (OL)   2015-11-07 04:27:00
所以我計畫先申請中國新型和中國發明,然後盡量早點賣掉專利以換取金錢進入PCT國家階段,最好是買家自付錢進入國家階段
作者: patentshit (patentshit)   2015-11-07 12:08:00
賣掉換錢當作一個夢,建議不要當成規劃現金應該拿來做生意,才會讓專利看起來有價值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5-11-07 12:44:00
P.S. 大的ID好有迫力 XDDDDDD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5-11-07 14:51:00
我不喜擋人財路 也不忍看到盤子 祝你好運口袋夠深可花小錢買經驗 不夠深就講話大大聲壯膽衝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7 15:08:00
C大申請後,可以拿上來讓大家評估一下,心理可以先有個底也不錯
作者: cleth (OL)   2015-11-07 15:46:00
非大公司很容易被看扁,或許你們看太多垃圾發明了,我在檢索時也看到很多垃圾專利,無法清楚交代有何優點的,但事務所問我發明的優點時,我能清楚交代,但我知不是有優點就能成功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5-11-07 16:24:00
不是垃圾問題 是鐵鎚有沒錘在腳趾頭上的問題專利的市場價值不在於是否為偉大貢獻而是你最終能獲得的排他效果看東西要看完整,不常態性用貶抑角度思考所有問題對你會比較有幫助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5-11-07 17:13:00
板大 已經說的很委婉了 要聽進去
作者: cleth (OL)   2015-11-07 17:33:00
o大的意思是說,企業要一邊賣產品一邊排他,才能賺錢,靠賣專利是賣不到錢的?但我現在無法規模生產,除賣專利給大企業,暫無其他路可行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7 17:59:00
@@"替c大捏把冷汗,我還以為是你自己有產品,打算推銷產品。賣專利,真的不要太樂觀,權利沒到手,應該不會想理你,要有心理準備喔
作者: cleth (OL)   2015-11-07 19:03:00
把破壞性創新專利當產品,但沒有很樂觀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5-11-08 08:08:00
企業會花錢買的專利,通常是現在自己的絆腳石,或是將來能成為別人的絆腳石。
作者: ealvis   2015-11-08 10:53:00
在台灣還有另外一種,就是捨不得花廣告費標榜創新反正沒人會去看那些號稱買專利的究竟有沒有實際處分跟價值
作者: cleth (OL)   2015-11-08 16:51:00
我技術比現有技術具備某些優點,所以希望某些企業為競爭力而想要購買,這或許符合"能成為別人的絆腳石",我預計的購買者不是個人,不必打廣告,企業相關部門負責人知道我的技術就好o大的推文在ptt重開機之後消失了!!o大再推一遍吧
作者: bonaqabo (Always_missing_you)   2015-11-09 16:46:00
企業老闆比較常做的是: 我要抄這個設計,但我不要被他卡住IP部門去想辦法舉發掉或以最少的努力繞開老闆:要我買專利? 告我啊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9 17:16:00
樓上內行XD如果c大能準備類似價值工程的R.O.I.報告,那就很有機會roi: return on investment投資回報率不過通常需要研究該公司財務與技術方案整合以及複雜的swot,我的意思是,這非常不容易,專利買賣一向是買方市場一般的做法是,弄出發明樣本,參加創新大賽,得獎,展覽,爭取曝光率,運氣好的就會遇到買家,就算遇到買家,也不一定能成交
作者: cleth (OL)   2015-11-09 18:39:00
如企業的顧客想要這種新技術,會促使企業購買這種技術嗎?如果是,這樣就有打廣告的價值,但這問題應該很難回答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9 19:04:00
不見得,除非是企業本身能力以外,否則才會考慮購買會想辦法透過企業技術能力做似類似功能的產品,不見得要迴避設計,進行將研發人員挪至產品開發就是資源成本投資除非你專利寫的好,權項包的大,布局不易迴避,就算迴避效果不好(無法滿足客戶對產品需求的價值)最近就發現一項專利,一份說明書8個us專利律師在寫,不過那項專利產品一個多月就募到超過10m usd專利最近剛獲准,而且已經有兩件CA案了,這種就不會想碰除非能徹底迴避專利技術,不過經過初步判斷非常不容易,看錯了,是找一間8人專利律師的事務所撰寫@@US的申請策略就很適合新產品開發策略,CN的就比較適合應用領域的布局
作者: cleth (OL)   2015-11-09 19:37:00
申請策略何謂適合新產品開發?何謂適合應用領域布局?保護範圍越大越好,就是最好的申請策略!!!
作者: sank (SANKK)   2015-11-09 20:28:00
我比較期待10年後這一篇專利的後續發展,10年後記得發文說說結果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11-09 21:17:00
又一個越大越好,囧! 又不是開創式發明, oRZ
作者: cleth (OL)   2015-11-10 02:17:00
說越大越好是誇張了點,可是保護範圍小的比較容易被迴避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5-11-10 08:08:00
C大 我們的負面意見終歸是意見 能否售出還是要看您的能力跟機運 應把握時間行銷 來這發文對你來說似乎有點浪費時間
作者: cleth (OL)   2015-11-10 12:34:00
o大的推文在ptt重開機之後消失了!!o大再推一遍吧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5-11-10 18:49:00
老實說 我忘了推啥了 事情太多太忙了
作者: cleth (OL)   2015-11-11 00:11:00
o大回應了11/8 16:51~16:54推文,討論優點技術和專利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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