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國戰爭與外邦侵略屠殺是差很多的
看起來中原人憤怒的是屠殺,而不是戰爭
而戰爭一定要屠殺嗎?
又為什麼會有放下武器投降就不殺的戰爭?
再講到這幾檔中原的外來組織
中原人對苗疆(敵對時)、西劍流與修羅國度的人
戰後態度上的差別就可見一斑
※ 引述《purue (purue)》之銘言:
: 我覺得這個提到廢死實在是走岔了 這實質上是戰爭罪的戰俘處置問題
: 戰爭罪跟一般刑事案件的差別是
: 去除冤案來看 刑事案件一定會有受害人與加害人 殺人者與被殺者
: 冤有頭債有主 誰殺了誰 所討論的廢死不廢死只是刑度問題
: 可是戰爭罪的敵我雙方必然是以組織來看 因為究竟誰殺了誰根本無法分別
: 很有可能這些被庇護的魔兵根本就沒有殺過這群群俠的任何親友也說不定
: 所以罪與罰難以成立 說報仇也不是為真正被殺的親友找出元凶
: 說到底 只是洩憤而已 歷史上戰勝者對無辜人員洩憤屢見不鮮
: 通常還都是無辜的非戰鬥人員
: 但真的無辜嗎?當被視為同一個組織,在洩憤者眼中便沒有所謂的無辜了。
: 就像味全要從頂新切割 在大眾眼中也很難認定兩者是不同團體一樣
: 菩提尊擋的是那股無從宣洩的憤怒 擋的是無從判定卻必須懲罰的罪
: 不辨冤頭債主而殺之 是否也算濫殺? 如是與魔何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