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民檢舉板板務執行 2015.3.19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3-19 13:50:11
一、基本上,是求新板規執行後的檢舉先處理,先把可以參考的規矩定下來,
  然後是過去的檢舉當然會慢慢處理。
二、請不要在一篇檢舉文內,檢舉事由和違規文章都不相同的一串東西。
  目前不硬性規定,但希望配合。
三、請注意本板用途,本板的作用是檢舉與申訴,關於公共議題的立場請移駕公民板。
噓 XDDDDDDDDDD: 給你檢舉啊,飯盒飯盒飯盒飯盒飯盒飯盒飯盒 03/18 07:16
XDDDDDDDDDD ,警告一次。
四、人身攻擊請當事人主動檢舉,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
板主並不能臆測當事人是認為這些用詞合理,還是不合理。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5-03-19 13:55:00
這樣版主就不會被質疑立場了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3-19 17:33:00
XD 板主的公正性沒問題
作者: XtionCokke (NesT.KAus)   2015-03-20 01:30:00
哞哞小心囉~要處理過去的檢舉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3-20 02:56:00
針對第四點 現在你又判他警告一次豈不是自打臉?我想沒人會想冒著檢舉被您判失敗又被他挑釁嘲諷一次的風險還有 這種東西跟您說過沒非必要等人檢舉您才能處理別讓版主自己的權利睡著 這才是真的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5-03-20 07:30:00
被水桶就會哭哭崩潰囉XD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5-03-20 07:36:00
被警告 = 判決成立阿,看不懂中文??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03-20 10:49:00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連檢舉都能各種失敗....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3-20 11:51:00
笑死我 前面一直說不符合 現在又成立 搞不懂邏輯?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5-03-20 12:58:00
被檢舉成功哭哭喔,現在缺水記得去泡個水阿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3-22 22:08:00
是沒差啦 我本來就是告知自請水桶創造判例了反正這兩周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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