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板主為何不敢說自己就是檢舉人

作者: seanx (龍昭)   2018-02-21 07:01:31
想跟大家討論的是以下三起判決:
> 27162 2/20 frojet □ [公告] QQKKQKQK違反B4
> 27163 2/20 frojet □ [公告] a81255316違反B4
> 27164 2/20 frojet □ [公告] hay955940違反B4板規
這三個人都被判決為違反板規B4
又,
> B-4 〔引戰推文〕
> Ⅲ 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
QQKKQKQK和a81255316是於以下文章噓文
> ★ 10 2/14 frojet □ [公告] 海賊板12屆板主徵選延長至2/28
噓文內容同是
> 還我b820710 下台吧你
很明顯的就是針對發文的frojet,亦即貴板板主您
而hay955940的判決結果節錄如下:
> 【判決結果】
> hay955940板友在自己參選文章,多次評論frojet,表達不滿之意
很明顯貴板板主frojet也認為hay955940是在針對自己
既然如此所謂的「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呢?
剛好三篇公告的被檢舉理由剛好都是
> ◎被檢舉理由: 依權責進行管理
意思就是你不是以被針對者的身份檢舉,然後再以板主身份自己下達判決
而是「當事人未檢舉」,你自己跳出來用板主的權責處理針對自己的文章
說真的,如果你自己檢舉再自己判,
這種球員兼裁判的行為不但符合程序正義,我還會認為你有Guts
現在這樣單純就是你自己公器私用,專制獨裁處罰反對自己的人而已
作者: za969 ("目標鎖定" 開始倒數...)   2018-02-21 07:06:00
善哉善哉 。萬事和為貴.....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07:15:00
可能是QQKKQKQK之前提告frojet的關係吧
作者: za969 ("目標鎖定" 開始倒數...)   2018-02-21 07:19:00
我單純來看看漫畫情報的,希望大家都別吵架,才會那麼講...抱歉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8-02-21 09:47:00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8-02-21 10:36:00
樓上投名狀的名言嗎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8-02-21 12:31:00
這要問板皇了,他的名言還蠻多的
作者: windshan (☑Hunter)   2018-02-21 13:34:00
沒差拉 反正就打發時間的漫畫 誰當版主沒什麼差別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2-21 13:54:00
其實沒啥不可 只是板主願不願意檢舉而已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13:55:00
我要檢舉什麼??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3:55:00
不願意檢舉 然後照辦不誤?檢舉對方的引戰貼文啊 大家都針對你耶不是當事人檢舉才辦嗎 廠廠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2-21 14:01:00
所以說沒啥不可 合不合理一回事 檢舉進桶符合程序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4:09:00
那當事人未檢舉 卻仗著自己是板主辦是?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14:14:00
講白就四個字:利益迴避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4:17:00
那要板規幹嘛 要迴避可以去請更高層級的人來判啊這樣反而越描越黑吧 「法院我家開的」的感覺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14:22:00
一般板務等級的事情也不會往上請,主要是沒其他板主能判,我是覺得沒追溯期的話,可以留給新板主判,某種意義上也可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4:24:00
所以樓上認為這種情況最客觀恰當的作法是?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14:24:00
以讓新板主對這部分有體悟,如果他沒其他板主經驗的話。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14:25:00
我說了啊?話可以等我說完再問嗎?我打的是逗點喔XD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4:25:00
但是現在有人因為這樣喪失板主選舉資格了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14:25:00
有追溯期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14:26:00
這個部分可以考慮申訴,畢竟板主任免權在小組長。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4:26:00
有啦 我有回支持啊XD 比較猴急別見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14:27:00
其實明年再選或由新板主直接任命吧 都行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4:27:00
追溯期可以詳細指出指的是什麼了嗎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2-21 14:27:00
當板主是有什麼利益 真的有什麼好處也不會一直招不到人啦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14:27:00
有喔?那期限內檢舉留案交接新板主判就好,那也是個辦法。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4:28:00
那所以板主本人認為這種無視板規逕行處理的方式恰當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14:28:00
其實喔 是招的到人,看到西洽有很多板友參選時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4:29:00
當板主沒利益跟本篇討論內容的關聯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14:30:00
我就相信 暴政之下必有推翻者 在海賊板又再次驗證這邏輯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14:31:00
板主大人是否可以不要偏題 大家來好好討論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2-21 14:32:00
我是指小組長及之上的職位..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4:57:00
板主處理跟自己相關判決其實並無不可 雖然大部份板主通常都會迴避或無視 但也沒規定應該要如何 只要公正不管板主今天是狹怨報復或是否自身檢舉意義不大重點只有一個 當事人是否真的有違規&判決是否公正如當事人真違規 只能算公報私仇 就法理上來說也沒錯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15:35:00
第一:有人搞錯我說的意思,自己再多看看第二:利益迴避並不代表確實得到任何"利"或"益"處第三:當執法者為當事人,利益迴避是基本原則第四:請小組長代為審查是合理的,代位罷了
作者: no4 (å››)   2018-02-21 15:43:00
現在第五皇在扮演黑暗騎士啦 沒有黑暗哪來黎明呢
作者: tspfdc (37.5C)   2018-02-21 15:44:00
把自己做的爛的暴政掛嘴上說?
作者: no4 (å››)   2018-02-21 15:44:00
這幾天的腳色是扮演這個啦 像不像另外說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5:47:00
https://goo.gl/j2WdZB 棒球BM板對利益迴避的看法通常講的回避原則是指板主被申訴 小組長和板主同一人如果是自己被挑釁或攻擊 自己做判決 我認為是沒問題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15:54:00
那要怎麼確認真的合乎公平公正,以及確實有違規事實呢基於這兩點,我想請小組長代為審查判決是最合理的選擇引文內有一句:若版主裁量時有因私心(下略這是我之所以說應利益迴避的緣由,沒有人能真正無私故此才需要第三方仲裁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5:59:00
所以重點還是在公正 而非迴避 我是傾向板主會客觀判因為正常人沒事通常不會鬧自己的板 科科(笑)喔 如果你覺得不公正 那就是申訴不服判決 簡單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16:02:00
為了公正所以迴避呀 理由如上述,總之我是認為處置失當於法有據,但觀感不佳,大概是這樣,坐等劇場開演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6:04:00
小組長不公 再群組長 群組長不公 就捏捏LP吞下來吧有些人是不介意觀感 像我就是 還有一些快御任的板主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8-02-21 16:48:00
問題是 為什麼要設好板規自己又要開先例沒人檢舉就處理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6:56:00
他可以說他自己檢舉 自己處理 你也不能怎樣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2-21 18:26:00
你自己犯規,然後開始質問檢舉人?這什麼神邏輯啊?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1 18:30:00
不懂的要不要想一下為什麼檢察官不能有法官的職權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8:44:00
你的意思是板主跟檢察官和法官一樣有領薪水?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1 18:49:00
你的意思是版主不支薪 所以要怎麼搞都可以?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8:53:00
所以你覺得板主應該要固定早上8點上班管板 到晚上5點才能下班?如果板主瀆職就可以依憲法命令把他抓起來?不需要這樣極端解釋我只覺得凡事都要用現實法律來解釋ptt虛擬論壇的行為很可笑 也很莫名其妙你想用法官的概念來解釋利益迴避我懂 但這是ptt論壇又不是動輒幾百億的政商貪污或殺人放火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案件 只要板主判決公正 根本不需要利益迴避 要用概念比喻ok 但是要完全比照就很可笑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1 19:01:00
開大絕了嗎?現況就是板務文一堆 源頭是 會公正的 版主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19:06:00
海賊板是提倡多元意見的地方,當年和y大一起共同頒布這個規定時,就是希望板務議題大家可以一起討論,板務文多並非壞事呀。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1 19:10:00
當然討論板務非壞事 但多篇板務都是針對同一件事 呵呵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9:13:00
我以為我們是在討論一個制度,而不是討論板主的作為,那好,我說明一下,我不反對他沒有利益迴避,而是反對他沒有公正判決。這只是制度的問題,跟人無關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1 19:19:00
痾…討論制度本來就要將人的因素帶入…沒有處處都是烏托邦的啊…對我來說 板規什麼的都是其次 但是 剝奪 他人行使權益的權力要規範的嚴謹 海賊版麻 自由不重要嗎?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19:23:00
為什麼討論制度就不會討論人呢? 制度是限制人的行為的吧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9:24:00
就算考慮人的因素,基本上就算以後有類似情形出現 ,即使他有非公正判決的前科,我還是覺得不用利益回避,因為重點還是公正判決,除非群組或板面有特地為此設置特殊條款你應該是要要求他公正判決,而不是利益回避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19:26:00
有前科我在印象分數上就先打折了啊,要怎麼信服還會公正現在的問題是球員兼裁判,還要相信是公正判決,根據呢?還是一句權責管理就可以認為是公正了呢?自己檢舉自己審過,這樣的事實要怎麼使人信服是公正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9:30:00
對啊 有影響的只是觀感 印象問題 只是有的人不care只是如此而已 科科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19:31:00
我要求法官下台,法官自己開庭判我有攻擊他?? 合理嗎我覺得彼此有點雞同鴨講,在法律上道德上這都是不行的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1 19:32:00
邏輯已死 科科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19:32:00
你能接受不代表這是合法的事情,儘管他擁有檢舉權也是他可以檢舉,而審判的不能是他自己,就這樣簡單明瞭話不投機,就這樣打住也好,謝謝你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9:34:00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我一直都在反對這樣的判決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19:35:00
只有一個板主,下判決當然還是只有他。之前我還在其他板看到板主桶罵自己的人 十年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9:36:00
也是第一個跳出來吐槽她的,只是我和你們兩個講的可能不是同一件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19:36:00
所以並非不能自己桶,只是會引起很多爭議。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19:37:00
看你這麼說,我就知道沒救了,自己檢舉自己桶到底什麼鬼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9:38:00
沒錯 只是有些人邏輯總算要把這兩件事扯在一起,但是你的判決我一樣還是覺得過分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19:38:00
所以g大您當選後,也別自己桶,要請您同梯板主幫忙桶 懂嗎?我的判決若過分了,還是請三位板友循正常複審管道提起救濟吧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9:43:00
連你也搞錯我意思 不是因為沒有利益回避而無法公正判決,是本來就沒有公正判決,跟有沒有利益回避無關是我的話,我還是會自己判對我人身攻擊的案件,除非我哪天臉皮薄,科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2-21 20:00:00
G大你的立場很清楚...會誤會我也是覺得....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8-02-21 20:29:00
正常啦,F常常在跟我雞同鴨講,我一路以來跟他對話都很累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20:36:00
沒關係 討論而已 我也不可能要求大家想法一致 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就好
作者: theclgy2001 (幾分甜)   2018-02-21 21:22:00
我覺得PTT版主都蠻好笑的。喜歡當板皇。自己搞手段就叫別人循正當管道救濟很多板都看過。還真把網路當現實世界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21:30:00
說得像是網路不是你現實世界的一環一樣。
作者: FlyingStone (^^)   2018-02-21 21:36:00
版主也是人,自己不能當檢舉人嗎?板規似乎也沒針對球員兼裁判有任何規範,反正都要選新的了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21:46:00
所以我說嘛 版主有沒有像檢察官一樣拿薪水?要用現實世界比喻ok,但要完全比照不可能。上面推文我收回,因為好像跑題了
作者: duck200017 (COOKIE)   2018-02-21 22:04:00
反正f就是這樣了,只能等待新班版主出爐,然後在等待f開始鬥版主
作者: cvop720 (回歸自我)   2018-02-21 22:11:00
噗..好奇點進來看,現在海賊版說下台=引戰喔? 笑噴
作者: luffyaa (海水正藍)   2018-02-22 00:01:00
這種雙標的人不ey 河河
作者: goolgo (哇)   2018-02-22 00:24:00
自己檢舉自己捅很正常啊,就像公園打球一般人也都是球員兼裁判,人手不足都會這樣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8:50:00
但你要先證明她沒有檢舉
作者: seanx (龍昭)   2018-02-22 13:08:00
文章裡已經寫了很多遍 請自己重新閱讀
作者: noway90638 (edamame)   2018-02-24 12:29:00
作者: za969 ("目標鎖定" 開始倒數...)   2018-02-21 15:06:00
善哉善哉 。萬事和為貴.....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15:15:00
可能是QQKKQKQK之前提告frojet的關係吧
作者: za969 ("目標鎖定" 開始倒數...)   2018-02-21 15:19:00
我單純來看看漫畫情報的,希望大家都別吵架,才會那麼講...抱歉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8-02-21 17:47:00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8-02-21 18:36:00
樓上投名狀的名言嗎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8-02-21 20:31:00
這要問板皇了,他的名言還蠻多的
作者: windshan (☑Hunter)   2018-02-21 21:34:00
沒差拉 反正就打發時間的漫畫 誰當版主沒什麼差別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2-21 21:54:00
其實沒啥不可 只是板主願不願意檢舉而已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21:55:00
我要檢舉什麼??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1:55:00
不願意檢舉 然後照辦不誤?檢舉對方的引戰貼文啊 大家都針對你耶不是當事人檢舉才辦嗎 廠廠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2-21 22:01:00
所以說沒啥不可 合不合理一回事 檢舉進桶符合程序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2:09:00
那當事人未檢舉 卻仗著自己是板主辦是?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22:14:00
講白就四個字:利益迴避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2:17:00
那要板規幹嘛 要迴避可以去請更高層級的人來判啊這樣反而越描越黑吧 「法院我家開的」的感覺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22:22:00
一般板務等級的事情也不會往上請,主要是沒其他板主能判,我是覺得沒追溯期的話,可以留給新板主判,某種意義上也可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2:24:00
所以樓上認為這種情況最客觀恰當的作法是?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22:24:00
以讓新板主對這部分有體悟,如果他沒其他板主經驗的話。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22:25:00
我說了啊?話可以等我說完再問嗎?我打的是逗點喔XD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2:25:00
但是現在有人因為這樣喪失板主選舉資格了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22:25:00
有追溯期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22:26:00
這個部分可以考慮申訴,畢竟板主任免權在小組長。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2:26:00
有啦 我有回支持啊XD 比較猴急別見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22:27:00
其實明年再選或由新板主直接任命吧 都行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2:27:00
追溯期可以詳細指出指的是什麼了嗎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2-21 22:27:00
當板主是有什麼利益 真的有什麼好處也不會一直招不到人啦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1 22:27:00
有喔?那期限內檢舉留案交接新板主判就好,那也是個辦法。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2:28:00
那所以板主本人認為這種無視板規逕行處理的方式恰當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22:28:00
其實喔 是招的到人,看到西洽有很多板友參選時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2:29:00
當板主沒利益跟本篇討論內容的關聯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1 22:30:00
我就相信 暴政之下必有推翻者 在海賊板又再次驗證這邏輯
作者: Homer5566 (Homer.J.Simpson)   2018-02-21 22:31:00
板主大人是否可以不要偏題 大家來好好討論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2-21 22:32:00
我是指小組長及之上的職位..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22:57:00
板主處理跟自己相關判決其實並無不可 雖然大部份板主通常都會迴避或無視 但也沒規定應該要如何 只要公正不管板主今天是狹怨報復或是否自身檢舉意義不大重點只有一個 當事人是否真的有違規&判決是否公正如當事人真違規 只能算公報私仇 就法理上來說也沒錯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23:35:00
第一:有人搞錯我說的意思,自己再多看看第二:利益迴避並不代表確實得到任何"利"或"益"處第三:當執法者為當事人,利益迴避是基本原則第四:請小組長代為審查是合理的,代位罷了
作者: no4 (å››)   2018-02-21 23:43:00
現在第五皇在扮演黑暗騎士啦 沒有黑暗哪來黎明呢
作者: tspfdc (37.5C)   2018-02-21 23:44:00
把自己做的爛的暴政掛嘴上說?
作者: no4 (å››)   2018-02-21 23:44:00
這幾天的腳色是扮演這個啦 像不像另外說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23:47:00
https://goo.gl/j2WdZB 棒球BM板對利益迴避的看法通常講的回避原則是指板主被申訴 小組長和板主同一人如果是自己被挑釁或攻擊 自己做判決 我認為是沒問題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1 23:54:00
那要怎麼確認真的合乎公平公正,以及確實有違規事實呢基於這兩點,我想請小組長代為審查判決是最合理的選擇引文內有一句:若版主裁量時有因私心(下略這是我之所以說應利益迴避的緣由,沒有人能真正無私故此才需要第三方仲裁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1 23:59:00
所以重點還是在公正 而非迴避 我是傾向板主會客觀判因為正常人沒事通常不會鬧自己的板 科科(笑)喔 如果你覺得不公正 那就是申訴不服判決 簡單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2 00:02:00
為了公正所以迴避呀 理由如上述,總之我是認為處置失當於法有據,但觀感不佳,大概是這樣,坐等劇場開演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0:04:00
小組長不公 再群組長 群組長不公 就捏捏LP吞下來吧有些人是不介意觀感 像我就是 還有一些快御任的板主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8-02-22 00:48:00
問題是 為什麼要設好板規自己又要開先例沒人檢舉就處理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0:56:00
他可以說他自己檢舉 自己處理 你也不能怎樣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2-22 02:26:00
你自己犯規,然後開始質問檢舉人?這什麼神邏輯啊?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2 02:30:00
不懂的要不要想一下為什麼檢察官不能有法官的職權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2:44:00
你的意思是板主跟檢察官和法官一樣有領薪水?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2 02:49:00
你的意思是版主不支薪 所以要怎麼搞都可以?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2:53:00
所以你覺得板主應該要固定早上8點上班管板 到晚上5點才能下班?如果板主瀆職就可以依憲法命令把他抓起來?不需要這樣極端解釋我只覺得凡事都要用現實法律來解釋ptt虛擬論壇的行為很可笑 也很莫名其妙你想用法官的概念來解釋利益迴避我懂 但這是ptt論壇又不是動輒幾百億的政商貪污或殺人放火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案件 只要板主判決公正 根本不需要利益迴避 要用概念比喻ok 但是要完全比照就很可笑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2 03:01:00
開大絕了嗎?現況就是板務文一堆 源頭是 會公正的 版主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2 03:06:00
海賊板是提倡多元意見的地方,當年和y大一起共同頒布這個規定時,就是希望板務議題大家可以一起討論,板務文多並非壞事呀。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2 03:10:00
當然討論板務非壞事 但多篇板務都是針對同一件事 呵呵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3:13:00
我以為我們是在討論一個制度,而不是討論板主的作為,那好,我說明一下,我不反對他沒有利益迴避,而是反對他沒有公正判決。這只是制度的問題,跟人無關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2 03:19:00
痾…討論制度本來就要將人的因素帶入…沒有處處都是烏托邦的啊…對我來說 板規什麼的都是其次 但是 剝奪 他人行使權益的權力要規範的嚴謹 海賊版麻 自由不重要嗎?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2 03:23:00
為什麼討論制度就不會討論人呢? 制度是限制人的行為的吧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3:24:00
就算考慮人的因素,基本上就算以後有類似情形出現 ,即使他有非公正判決的前科,我還是覺得不用利益回避,因為重點還是公正判決,除非群組或板面有特地為此設置特殊條款你應該是要要求他公正判決,而不是利益回避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2 03:26:00
有前科我在印象分數上就先打折了啊,要怎麼信服還會公正現在的問題是球員兼裁判,還要相信是公正判決,根據呢?還是一句權責管理就可以認為是公正了呢?自己檢舉自己審過,這樣的事實要怎麼使人信服是公正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3:30:00
對啊 有影響的只是觀感 印象問題 只是有的人不care只是如此而已 科科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2 03:31:00
我要求法官下台,法官自己開庭判我有攻擊他?? 合理嗎我覺得彼此有點雞同鴨講,在法律上道德上這都是不行的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2-22 03:32:00
邏輯已死 科科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2 03:32:00
你能接受不代表這是合法的事情,儘管他擁有檢舉權也是他可以檢舉,而審判的不能是他自己,就這樣簡單明瞭話不投機,就這樣打住也好,謝謝你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3:34:00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我一直都在反對這樣的判決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2 03:35:00
只有一個板主,下判決當然還是只有他。之前我還在其他板看到板主桶罵自己的人 十年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3:36:00
也是第一個跳出來吐槽她的,只是我和你們兩個講的可能不是同一件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2 03:36:00
所以並非不能自己桶,只是會引起很多爭議。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8-02-22 03:37:00
看你這麼說,我就知道沒救了,自己檢舉自己桶到底什麼鬼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3:38:00
沒錯 只是有些人邏輯總算要把這兩件事扯在一起,但是你的判決我一樣還是覺得過分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2-22 03:38:00
所以g大您當選後,也別自己桶,要請您同梯板主幫忙桶 懂嗎?我的判決若過分了,還是請三位板友循正常複審管道提起救濟吧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3:43:00
連你也搞錯我意思 不是因為沒有利益回避而無法公正判決,是本來就沒有公正判決,跟有沒有利益回避無關是我的話,我還是會自己判對我人身攻擊的案件,除非我哪天臉皮薄,科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2-22 04:00:00
G大你的立場很清楚...會誤會我也是覺得....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8-02-22 04:29:00
正常啦,F常常在跟我雞同鴨講,我一路以來跟他對話都很累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4:36:00
沒關係 討論而已 我也不可能要求大家想法一致 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就好
作者: theclgy2001 (幾分甜)   2018-02-22 05:22:00
我覺得PTT版主都蠻好笑的。喜歡當板皇。自己搞手段就叫別人循正當管道救濟很多板都看過。還真把網路當現實世界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2-22 05:30:00
說得像是網路不是你現實世界的一環一樣。
作者: FlyingStone (^^)   2018-02-22 05:36:00
版主也是人,自己不能當檢舉人嗎?板規似乎也沒針對球員兼裁判有任何規範,反正都要選新的了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05:46:00
所以我說嘛 版主有沒有像檢察官一樣拿薪水?要用現實世界比喻ok,但要完全比照不可能。上面推文我收回,因為好像跑題了
作者: duck200017 (COOKIE)   2018-02-22 06:04:00
反正f就是這樣了,只能等待新班版主出爐,然後在等待f開始鬥版主
作者: cvop720 (回歸自我)   2018-02-22 06:11:00
噗..好奇點進來看,現在海賊版說下台=引戰喔? 笑噴
作者: luffyaa (海水正藍)   2018-02-22 08:01:00
這種雙標的人不ey 河河
作者: goolgo (哇)   2018-02-22 08:24:00
自己檢舉自己捅很正常啊,就像公園打球一般人也都是球員兼裁判,人手不足都會這樣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2-22 16:50:00
但你要先證明她沒有檢舉
作者: seanx (龍昭)   2018-02-22 21:08:00
文章裡已經寫了很多遍 請自己重新閱讀
作者: noway90638 (edamame)   2018-02-24 2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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