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ojet (喵球)》之銘言:
: aiweisen 板友您好
: 本板D-2板規明文規定,不受理非案件當事人之檢舉及後續複審案。
: aiweisen板友雖然是用板務文形式來呈現,但實質上仍屬於代位替三位受懲處的板友,
: 提起複審案,故依D-2板規的規定,不受理非案件當事人之檢舉及後續複審案。
拍謝,板主您好,雖然只是路人,但也擔任過板主,
希望能給點建議。
首先,我剛看完板規,寫得很清楚:
"以[板務]、[連署]所發的文章,必須與本板版旨及板務有關的議題。"
換言之,只要跟板務有關的文章都被明文規定允許發文。
只要在合理範圍內又無違反板規,
那任何一位板友都可針對板務提出單純的質疑。
至於板主願不願意針對問題回覆,則是您的自由意志。
另外我看了複審規定,標題也列得非常清楚:
"D-2 〔不受理檢舉/申訴之事由〕"
那指的是"檢舉"與"申訴"。
我們一般使用者因不同意裁罰內容而寫站內信給板主才是檢舉,
若非此規定,那大家隨便在板上發文檢舉或申訴,豈不沒完沒了?
但為避免板主無限擴權,所以才有了"板務文"的相關規定,
方便板友們能公開在板面上討論板務或板規的相關事宜。
所以以"複審文規定"迴避"板務文",對我來說並非那麼合情合理,
您說是嗎^^
若方便的話,
還請板主公開對板友的問題來釋疑吧。
路人上
ps.當板主真的累,這點我感同身受,這裡還是說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