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廢除板規A5,趁休刊來討論吧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18 19:40:16
現在大家都認為A5板規有存在必要,
我尊重大家意見,但我想提出修正這個A5板規
1.充實條文內容,希望可以說明更具體
2.希望懲罰門檻從X1改為X2或X3,因為X1實在太低。
3.板主使用這條A5要簡要說明桶的點,不需要長篇大論讓板主辛苦,但要讓大家清楚你桶的
點。
同意請推0
不同意請推X
理性討論,謝謝。
作者: milkshake717 (Mr.milkshake)   2017-11-18 20:52:00
版主人真好辛苦你了不過我不想看到什麼廢文大賽@[email protected]
作者: Nuey (不要鬧了好暴)   2017-11-18 20:28:00
X
作者: yoyo095235 (拿鐵好喝)   2017-11-18 20:28:00
直接永桶 我請樓下10樓吃雞排
作者: onlycat (喵微)   2017-11-18 20:28:00
版主如果我不想看到有廢文活動日的活動可以反對嗎?- -X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11-18 20:43:00
板主我想請問,萬一他在達到一定的噓文數時把文章刪掉。你還會照判嗎?
作者: jeff872984 (jeffSu)   2017-11-18 20:44:00
...
作者: hlb5828 (Benson)   2017-11-18 20:49:00
滾啦桶尼誰管你希望啥洨?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11-18 20:26:00
桶尼別把整個台大拖下水好嗎zzz丟臉
作者: yoyo095235 (拿鐵好喝)   2017-11-18 20:27:00
推? 想太多 有你就只有噓 下去
作者: brave0618 (勇敢勇氣)   2017-11-18 20:20:00
你誰啊 厚臉屁哦 連刷三篇刷存在感?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7-11-18 20:18:00
洗文章數嗎? 台大的 到處被捅不簡單 臉皮真的要夠厚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8 20:04:00
唉,又要麻煩版主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9:59:00
至於您希望A5板規的修訂 我已經聽到您的心聲了會做適當的調整,如果您想辦廢文活動日。OK也沒問題我會研擬出草案,屆時在公布至板內
作者: benomy (Benomy)   2017-11-18 19:58:00
自己要跳海,說海浪好強,請老天爺把大海抽乾,我尊重老天爺的決定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8 19:58:00
我沒有不給他機會啊,但他一直提倡要改的是法規而不是自己本身,這樣改是沒有意義的,今天就算A5版規改到要X5才算,如果你自己本身沒有改變,噓X5並不是難事,重點只有改變自己大家才會認同更好的你,這是忠告。
作者: benomy (Benomy)   2017-11-18 19:57:00
怎不自己參選版主,選上了自己改啊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9:56:00
之後他若虛偽行事 欺騙我 我才會處理
作者: LittleJay (小傑)   2017-11-18 19:56:00
「我尊重大家意見」聽起來就像是你要廢除這條版規,然後大家請求你留下這條一樣,一種上對下的感覺XD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9:55:00
JaylenHands 別一直針對桶尼了 他願意改 我就會給他機會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8 19:54:00
你要討論就有價值,別人言論就是沒有價值?抱歉,想改變應該是實際行動去證明,而不是去改變制裁自己的法規,今天一個人犯法了要重新來過,該改變的是自己本身,並不是法規本身,X。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9:50:00
即便這個板友過去在板內多麼糟糕,多麼顧人怨,我也會幫忙擋住一些這點您倒是放心 只要您願意在板內乖乖 安份守己 別人再怎樣慫恿我 對我施壓 我也不會隨便桶你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18 19:50:00
這篇文誰說什麼我都接受,唯獨護航J某的言論我完全忽視,因人廢言,沒有討論價值。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9:49:00
不會的 我一向不看這個人的過往評價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8 19:48:00
殺完人放完火然後去找警察說以後不會再犯請不要針對我不要抓我,讚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9:48:00
我把每個您會質疑的點都已經先設想出來,例如因人廢言等,都幫您排除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18 19:46:00
F板主放心,你以後的公告我都不會去推噓文。絕對尊重。只希望你能保持中立不要特地去放大針對前科ID就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9:45:00
我桶您的那篇A5討噓文,我可是花了兩個小時來寫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11-18 19:45:00
謝謝大家 我不會再PO第三篇了 我也盡力了?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8 19:44:00
1.已經夠具體了2.門檻高低永遠不是問題3.每次都有詳細說明,改成簡單說明又被你嘴看不懂4.真的看完上述3.只能說你真的來鬧的,可以修文不必一直洗文,建議版主刪除請桶泥自己合併成一篇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9:42:00
我是覺得我講了再多桶人的點,您都會表達不滿我該說的點在公告文裡都說了,然而桶尼您不認同,我又能說啥呢
作者: Solidsoft (軟硬兼施)   2017-11-18 19:41:00
奇葩 板務文你也要洗文 不會修文? 不要說你台大的好嗎
作者: jeff872984 (jeffSu)   2017-11-18 21:26:00
這種真的桶一桶不用想太多
作者: kk520you (salmonkiller)   2017-11-18 21:50:00
覺得你還是在水桶版比較能發揮所長
作者: b2233a44   2017-11-18 22:02:00
好慘喔存心來鬧也會怕喔
作者: HardenRock (小魯弟)   2017-11-18 22:02:00
問題的根源就是廢文啊 x1x2x3只是時間問題 有心人一樣照三餐噓 除非文章好 自動有人來補血
作者: choubao   2017-11-18 22:14:00
滾啦 等你當上版主再自己改啦
作者: greatliona (The Blessed)   2017-11-18 22:23:00
沒事沒事
作者: lsslz   2017-11-18 23:15:00
X
作者: James78923 (James)   2017-11-18 23:16:00
你已經跟大眾價值觀遠離了
作者: chang505 (眼線)   2017-11-18 23:20:00
各種廢文討噓還一直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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