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o4板友違反B4板規,禁言21天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00:24:46
【相關板規】
B-4 〔引戰推文〕
Ⅰ 有人身攻擊、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言論經檢舉
(同篇 一句一罰)(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或由板主判定
有惡意攻擊意圖,處7天禁言、累犯+15天、第三次以上+30天。
Ⅱ 雖有第一點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或無明顯犯意時,改記警告或不罰。
Ⅲ 違反本條規定者自行向當事人道歉,當事人選擇原諒時須告知板主,
判決則改為警告或不執行禁言處分
Ⅳ 引戰條文原則上採一句一罰,例外採整體認定
採整體認定的標準:
(1) 因推文文字數目過多,造成系統呈現連續推文的現象,
而所有推文前後未超過5分鐘以內
(2) 遊走在板規邊緣,利用推文來斷開文字並穿插無關文字,
使每一句推文都不具語義,但合併所有推文,經檢舉人檢舉
並由板主認定其仍具有意義。
(3) 遊走在板規邊緣,故意不使用空白鍵斷開文字,或穿插無關文字
使該句推文不具語義,經檢舉人檢舉並由板主認定其仍具有意義
Ⅴ 原推文者對所發言論感到後悔,恐有被引戰之嫌疑時,可向版主申請刪除該句推文。
【具體事證與判決結果】
◎被檢舉人 : no4
◎被檢舉文章: #1Q3hSfnh
◎被檢舉理由: 依置底公告受理檢舉 /板工依權責進行管理
推 Nuey: #1Q3hSfnh 被檢舉人id:no4 B-4 文章底下引戰發言 11/17 21:18
→ Nuey: 造成版面混亂使得原本的重點被模糊 11/17 21:19
◎被檢舉內容:
推 no4: 講那麼多 任期制哩? 幾號下台啊 我等好久了 11/17 20:30
→ no4: 講懶叫話人人都會啦 11/17 20:31
推 no4: 我相信F皇可以在位的蒲美蓬還久 11/17 20:33
《 講懶叫話人人都會啦
作者: Behave   2017-11-18 15:39:00
那個詞還不算不雅?恐怕我真的不夠覺醒
作者: chean1020 (嘻嘻)   2017-11-18 10:49:00
哈哈哈
作者: lsslz   2017-11-18 00:47:00
懶叫是不是不雅用詞是一回事 不過一直挑釁還抹黑被桶活該
作者: cliffman1004 (KooKoo)   2017-11-18 05:19:00
是覺得這樣挑釁也只是一時爽快覺得可能能博取大眾認同,但事後大概也是被桶然後自覺空虛又不願拉下臉承認
作者: dream187kimo (將過去埋葬)   2017-11-21 13:36:00
我覺得用性器官去問候別人,這件事情本身問題就很大法院判決都出現過某三個字的動詞&名詞=公然侮辱了動詞變名詞(性器官)我不認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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