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廢除板規A5,趁休刊來討論吧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7-11-18 15:52:02
※ 引述《tontontonni (堅持善良風俗)》之銘言:
: Ⅰ 文章無足夠或合理論點,有鬧板嫌疑時。
:
: (這一點已有A3無意義文條,甚至A6鬧板文條,放在A5條是多餘)
:
: Ⅱ 文章原先單純中性,但發文者透過修改文章,與其他板友起爭執時。
:
: (這一點已有A4引戰文條,放在這裡A5重複多寫一次,實屬多餘)
:
: 從以上的分析來看,這一條A5板規根本沒有立論根據,純屬為寫而寫,沒有邏輯,無意義,
: 條文內容與其他條重複。
首篇看完之後 只有這段有討論價值 其他你個人的行為 就給其他人討論
早在以前列先烈祖在位(?)的時候 討噓文這條就已經存在
在不列出罰則的情況下 顯示各階段修改後討噓文
階段一
A-6、討噓文:於海賊王板累積3次X1以上的文章(自刪/被刪的文章亦列入計算)
階段二
A-5、討噓文:發表文章七日內評價X1累計3次以上或於本板首篇文章即XX之文章。
P.S.空白噓文及同ID連噓不計入。(自刪/被刪的文章亦列入計算)
階段三
A-5 〔討噓文〕
文章符合以下規範者,屬於討噓文,依下列分項處分:
Ⅰ 未滿20字且一週內評價達X1,並有10位以上不同ID給予噓文評價,
Ⅱ 20字以上而一週內評價達X3以上,並有30位以上不同ID給予噓文評價,
Ⅲ 同一個ID,累積3篇滿20字以上且評價X1~X2文章,回溯刪除三篇文章。
階段四
A-5 〔討噓文〕
文章一週內評價達X1以上,並有超過10位不同ID者給予噓文評價,
Ⅰ 文章無足夠或合理論點,有鬧板嫌疑時。
Ⅱ 文章原先單純中性,但發文者透過修改文章,與其他板友起爭執時。
看完之後先想一下,首先創立討噓文的目的為何?
個人解讀是
「為了建立良好的討論風氣,近一步吸引優質的文章產生」
最好的典範就像是AC_IN與japanavgirls板
這兩個板就曾被八卦鄉民公證是最和諧的板
發文內容遊走板規邊緣,擺在那不斷產生或吸引仇恨值,版主想處理卻束手無策。
當執行目標有不確定性,是一個模糊的行為時,若有一個通用的方法來處理,
那麼無法解決的問題就能夠解決了。
但是通用的方法在使用上就必須要嚴謹,它不能常被使用才對。
然而現在的使用條件是否嚴謹,相信大家也看得很清楚。
至於有板友提到「a5對於有前科的id不利」 我覺得不盡然都是這樣
上次板上superman007的事情,前面發文一直狂被噓,但到了後面怎麼會有推?
007在後面幾次發文,除了認真討論外,口氣也變得比之前好,
這種再會有人狂噓,就很明顯得看得出噓的人沒道理,自有人會替007討公道。
最後 討噓文有沒有存在的價值
我認為就端看有沒有人有意圖想鑽板規漏洞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7-11-18 19:13:00
昨天棒球亞冠賽 棒球版一向被噓到翻過去的亞當汁 昨天發了一篇鼓勵台灣隊的文章 居然還被推爆重點是你發的文章 並不是ID 要怪ID之前怎不先檢討 多版亂版水桶 踩了線在來哭哭
作者: chean1020 (嘻嘻)   2017-11-18 18:01:00
由黑轉粉也好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7:30:00
您出桶了喔XD對了 007他有跟我說 他願意跟您和好 出來見面吃飯喔那天我們三人出來一起吃飯 或是乾脆在板聚時一起碰面我真的覺得 你們倆是一對寶 現實生活一定會是好朋友
作者: b820710 (滅世者●汀奇)   2017-11-18 17:28:00
我知道007現在的ID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6:56:00
被帳號部確認是同一人後 就被帳號部砍除帳號 退註了現在是不可能看到007這個ID 在板內發言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11-18 16:56:00
然後
作者: milkshake717 (Mr.milkshake)   2017-11-18 17:08:00
原來如此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6:59:00
不過 007 自己主動寫信給我過 表明他目前是用那個ID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18 16:59:00
人物也都出來發言,由於現實因素,敝人就不另外發文了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18 16:58:00
此篇文章已盡數將敝人的想法提出,而此條沿革中的幾位關鍵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7-11-18 16:56:00
就在一起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6:55:00
關於007這件事 一直沒跟公開大家宣布事實上 007被我送去帳號部查多重帳號ID後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11-18 16:45:00
推個 反觀某人不思進取 只會反過來檢討制度
作者: milkshake717 (Mr.milkshake)   2017-11-18 16:43:00
可是最近都沒看到007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6:41:00
007 其實變了很多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11-18 16:43:00
007懂得改進呀,反觀……
作者: Jinx (吉茵珂斯)   2017-11-18 16:34:00
推 007的例子很好
作者: s4300026 (s4300026)   2017-11-18 16:05:00
我提議參照 #1PzWs2M1 (Hunter),賦予版主更大權力,避免過度拘泥於文字說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8 15:59:00
推一個 講得好
作者: syulide (德仔)   2017-11-19 04:14:00
最好版規修到他可以一直洗踩線文不會被桶的意圖很明顯呢
作者: b820710 (滅世者●汀奇)   2017-11-19 11:22:00
哈哈 好啊 我很樂意
作者: lkkgotyy (MartinL)   2017-11-19 12:12:00
你不說我還以為007是統統尼的分身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7-11-19 12:40:00
有意圖想鑽漏洞 我只看到有人找不到漏洞卻想把洞挖出來 挖大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7-11-20 00:46:00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17-11-20 17:26:00
我覺得只要把X1改成X2 就好了呀台灣酸民文化這麼嚴重...版主也知道大家很愛噓 X1改成X2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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