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1北特盃 籃球 比賽規則

作者: carol52604 (~微酸漾*Carol")   2010-11-28 23:57:16
【籃球賽制】
一、檢錄
1.比賽選手須為登錄於秩序冊上者,並持有之學生證為特殊教育學系本科系之學
生,且須蓋當學期註冊章方可參賽。
2.比賽當天檢錄,至多檢錄一名非一般生(非一般生包含研究生)
3.球隊在比賽開始前30分鐘,持學生證至籃球比賽檢錄台進行比賽登錄,每場
比賽可登錄12人。球隊在比賽開始前5分鐘內未完成以上動作而出場比賽,
視同棄權論,該隊以0:20敗。
4.對於對手身分提出檢查者,必須在比賽開始跳球前進行。
5.若經大會發現不符合規定身份之球員上場,則取消其比賽資格和該隊所有場次
之相關。
二、比賽時間
1.球隊應遵守比賽時間。若比賽開始後五分鐘內球隊到場人數未滿五人,且無法
提出合理解釋,則以棄權論,視同該隊以0:20敗。
2.四節制,每節十分鐘。第一節與第二節之間和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休息兩分
鐘,中場休息五分鐘。比賽僅在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鐘停錶,其餘時間皆不停錶。
(包括暫停亦不停錶)
三、比賽規則
1.晴天賽程:預賽採用分組循環賽制,決賽採用單淘汰制。循環第四強以積分制
(總得分÷總失分)最高者取得。
雨天賽程:全部賽程採用單淘汰制。
2.所有申請替補與暫停之隊伍均需事先明確告知紀錄台人員要求暫停或替補
(由場下替補球員至紀錄台提出交換球員,並在紀錄台前預備處蹲坐預備)。
3.除第一節跳球外,其餘爭球狀況均採輪替球權。
4.四節制比賽中一、二、三節各有一次暫停,第四節有兩次暫停,
每次暫停時間為一分鐘。第四節或決勝局最後兩分鐘,被進球之球隊可暫停或替補。
5.正規四十分鐘比賽雙方平手時需舉行一次或多次五分鐘的延長賽以分出勝負。每次延長
賽均使用下半場進攻之籃框,有一次暫停機會。(此次暫停時間為30秒,有停錶)
6.球員個人犯規達五次時應替補離場,並不得再上場。紀錄台在球員四犯時會告知裁判及
球員。
7.團隊犯規每節達四次,第五犯時由敵隊獲得罰2球的機會。
8. 比賽期間僅有教練、隊長或經理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9.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多餘粗暴之犯規動作,若情況嚴重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離
場,甚至取消比賽資格。
10.8秒規則:進攻方需在8秒內進入前場,否則視為違例。
11.24秒進攻規則在初賽即使用:球隊在場內控制一個活球,必須在24秒內投籃(球必須
碰框),否則視為違例。
12.比賽中一切爭議必須完全服從裁判判決,不得異議。
四、備註
1.每一球員球衣前後需有與球衣顏色顯著不同之平面實體號碼,號碼需清晰可見,違者判
一次團隊技術犯規。
2.比賽開始後,背號以檢錄時為主,同隊球員不得穿著重複號碼球衣,同一球員不得穿不
同的號碼衣。
3.球衣內可穿著背心。
4.若兩參賽隊伍同時穿同一樣式或相近顏色球衣,由隊長猜拳決定,由輸的一方穿著大會
提供之號碼衣。
5.比賽球為大會提供,比賽時不得使用非大會提供球。
6.未列在上述之比賽進行規則,以國際籃總公佈之最新籃球規則為準。
7.如賽程有問題,須事先提出,否則將以大會公告為主。
8.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則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9.一般生及研究生(限一位)可參賽,體保生及延畢生不可參賽。
作者: davishuang (黃阿傑)   2009-02-08 22:10:00
規則的第12點看起來好像怪怪的..是不是要再討論一下備註的第1點..那被判技術犯規之後可不可以再上場一領的時候是說用2008的規則..那暫停的部份好像不一樣
作者: carol52604 (~微酸漾*Carol")   2009-02-11 15:26:00
請見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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