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教育學程學生欲至北教大特教系修課,須已於臺大修習『身心復健與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概論』或『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轉銜規劃』課程(三選一即可)
請問教程所訂的以上這個規定到底有什麼考量啊?
或是有什麼教育部的規定為依據嗎?
會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教程今年開的課真的少得可以
重複性又高,同學要找到時間OK的課已經是很幸運了
要依據自己的興趣修課,根本是不太可能
更別說是特教相關的那三門課
真的是少得可憐
要求同學們先修特教課自己卻不開特教課...
(本學期這三門課都沒開!)
同學排課上真的遇到很多困難
教程辦公室的人員卻只回答「規定就是如此」
但是這個規定到底合不合理?
還是只是為了方便行政?
能否請會長或副會長幫我們詢問看看教程的行政人員...
有沒有可能爭取到「同意國北教大的課與台大的特教課同學期修」
(因為上學期都沒開課,而下學期有開身心轉銜)
拜託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