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白色恐怖受難者陳新吉講稿 (1)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2-04-15 23:57:21
一、開場白
  各位同學,在我還沒述說自己年輕時所遭遇到的苦難之前,我先簡單
地自我介紹一下,我名叫陳新吉,新年的新,吉祥的吉,今年七十歲,目
前從事園藝工作。
  我的老家住在日月潭,目前身體比較差,暫時住在新北市泰山區,我
小兒子家。我的太太比我小八歲,還在台電新竹一個單位上班,再三年就
會退休。
  大兒子大學時就讀成大化工系,研究所讀中央化工材料學。畢業後在
中華映管公司龍潭面板廠工作八年,當一個小主管,已成家生一個兒子,
大媳婦在中壢基督教長老教會任幹事。二兒子大學時讀輔大音樂系,主修
小提琴,研究所讀輔大音樂所學管弦樂團指揮,已結婚了,二媳婦是他的
輔大同學,畢業後都當小提琴老師和帶學校的樂團。
  我是196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受難者,今年是2011年,經過50年
,事過境遷,過去我親身經歷的事,好像昨天才剛發生。然而對你們而言
,似乎曾聽說過有這一段歷史,卻又那麼遙遠。
  「百聞不如一見」。為了幫助各位穿越時空,並面對這段恐怖的歷史
,除了我現身說法之外,你們也看到荒廢的牢房,如果有不解的地方,或
感到困惑的事,經你們共同討論之後,盡量發問,就我所知的會回答你們

二、我被捕之前五年的台灣社會情況
  我在1963年(民國五十二年)被捕,在這之前五年的台灣社會瀰漫著
戰爭的危機和氣氛,每個人都感到不安和焦慮。從1958年(民國四十七年
)到1962年(民國五十一年)這五年之中發生八二三炮戰!中國解放軍將
韓戰所剩下的無數砲彈,全部砲轟到金門。後來美國第七艦隊發射幾枚威
力強大的炮彈,才將他們壓制。於是中共改成單日砲轟,雙日停止砲轟,
慢慢他們只發射宣傳單的炮彈。這五年除了我讀高中三年之外,有一年因
我父親去世,休學去做工,另外一年則在當兵。
  中國解放軍的大量兵力集結在中國東南沿海,威脅要以武力犯台。當
時台灣和美國簽訂共同防禦條約,美軍派遣第七艦隊協防台灣,那時高雄
、基隆、台中等大都會都可以看到很多美國大兵,那時這些都會酒吧林立

  當時青年反共救國團主任蔣經國下達命令,加強全國高中生和大學生
的軍事教育和軍事操練。每周有刺槍課喊「殺」的聲音,處處可以聽到。
我們經常在河床地實彈射擊,我們的用槍是二次世界大戰,日本人留下來
的三八式步槍,子彈用也用不完。
  高中生的制服冬天是黃卡其布,夏天的上衣是白色的,八二三炮戰那
段時間,夏天的上衣改穿綠色的,兩年後又改回白色。至今還沒改回來的
,只有北一女和台中女中。男生的大盤帽和女生的船型帽上面的徽章是青
天白日。書包樣式像美軍的防毒面具的背袋一樣,上面還印US兩個字。
  每所高中在上學、放學階段,都有高中生在大門口持槍站衛兵;每逢
雙十國慶,各縣市的高中生聯合舉行閱兵典禮。國民黨政府將台灣塑造成
全民皆兵的假象。
  學校的師長、教官時常集合大家精神講話,宣稱「反攻大陸的號角要
響了!」要大家準備上戰場為國犧牲,要做一個英勇的戰士,使自己的英
名要留在青史上。差不多天天都在乎口號。美國新式飛機F104戰鬥機在天
空飛來飛去,好像真的要戰爭了。
  青年反共救國團在暑期舉辦各種戰鬥營:有海上活動;有野地、高山
訓練和跳傘;有背著沉重背包徒步環島;有在烈日下進行自行車環島。我
參加自行車環島,由台中大甲出發,一直北上,並到救國團總部向蔣經國
致最高的敬意,繞到東台灣,從南部回來,並高喊「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
  各種戰鬥營,最後都會參觀三軍官校,他們以整齊的儀隊歡迎我們,
一一介紹進官校就讀的好處,宣導強大的國防力量,灌輸「反共必勝,建
國必成」的信念。強調「時代考驗青年,青年創造時代」的使命感。宣稱
為國捐軀是極光榮的事。要大家不怕難、不怕死,勇敢向前。
  他們又將軍校招生做一個變革,凡是讀完高中二年級就可報考軍校專
科班,讀一年後,就可以下部隊當少尉排長。或可以報考學開飛機。像施
明德就是候補軍官,他高中讀到二年級,就去受訓一年當砲兵排長。然而
,軍校正期生須高中畢業,在軍官學校讀四年才能如此。所以那時很多青
年沒讀完高中,就去從軍報國。
  在極權統治之下,國民黨政府一方面大肆宣傳,要反攻大陸,解救同
胞;一方面實施恐怖政策,以龐大的特務組織和系統強力箝制人民的思想
,並任意監禁無辜的百姓,其目的是要造成人民的恐懼,使大家不敢吭聲
。情治單位所佈線的線民遍布各階層,各個角落,線民密度非常高!在每
一個團體裡,每幾十個人就有一個告密者,他可以公報私仇,可以任意檢
舉人家思想有問題。檢舉獎金非常優渥,情治單位栽培不少台籍中年人及
大學生做為調查局的特派員,「以台制台」,他們好大喜功,每次製造一
個假的叛亂案,獎金更多;製造大案子,可以公費留學,並當職業學生,
密告海外留學生的言行,回國後又可在政府機關任職。「錯殺一百」對他
們來說是稀鬆平常的事,他們用國家的資源,用極權的力量,殘害善良的
百姓而沾沾自喜,為的是一己之私。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捕。
(待續)
作者: pinestudy (子朝)   2012-04-27 14:37:00
你為什麼不先把周婉窈師的"曾待定義"一文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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