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兼任助理不懶人包

作者: his9726 (泡泡)   2015-07-08 13:03:48
因為很多朋友問,所以乾脆整理了一下大家的疑問寫了一篇落落長,
希望大家多關心自己的權益。
【兼任助理案不懶人包】
Q1最近這趴工會跟研協在吵什麼?
A1教育部跟勞動部終於要處理大學校園勞動問題,可是教育部六月中發文要求各大學要在
八月實施新的辦法,暑假根本很多會議不開很多老師不在而且一個月光整理資料都不夠,
於是行政人員崩崩崩,工會跟研協也崩崩崩。
Q2那台大現在的狀況是怎樣?
A2台大會跟這有關的分成三塊,教務處的教發TA、學務處的獎勵金TA、RA跟研發處的科技
部兼任助理。按草案只能在一個部門下面當勞僱型助理,不然人事室不知道怎麼報勞健保

1) 教發TA一般來說就是通識課TA,或是任何你要當TA就要去TA研習營的人就是教發TA。
教發TA目前按教務處的意思就會通通變成勞雇關係,由教務處承擔雇主責任,例如說雇主
負擔或是勞基法規定的原住民跟身障保留名額。
2) 學務處的獎勵金TA、RA。這塊最莫名其妙,原本獎勵金叫做獎勵金,就是不能有對價
關係,是拿來獎優或是清寒或是補助研究生的研究。古早以前因為台大研究生只有幾千人
,這個錢是直接發的,人人有功練。但後來教育部大魔王又來函學校說還是讓學生做一點
事情好了,所以就慢慢從掃一點地,變成直接拿來負擔各系所課程TA,比如說必修課TA或
是其他的研究助理。那在沒有這錢之前這些人的薪水怎麼付的呢?我也不知道,但我相信
系辦人員應該有辦法知道呵呵。這當然是不合規矩,但習慣成自然這麼多年下來就繼續這
樣做了。
但。是。現在教育部又來函說不可以這樣喔獎勵金就獎勵金,雇傭就雇傭要保障勞動權益
呀。學校就跟著喔好老大說的是,我們要來正本清源。於是就要下面蒐集了一下各系的獎
勵金使用狀況,但是因為一切都太趕行政人員要在一天之內得到這些資料,調查期間還剛
好遇到指考監考系辦都沒人在,所以資料只完成了一半。一半做出來的平均指數是48.5%
,雖然我們有一點基本的統計概念就知道這絕對不是加起來平均就可以解決的問題,雖然
文院社科院還有一半院系都還沒有回,但總之資料就暫時這樣出去了。然後學務長就在說
明會上面說,他看法律系他的助理都沒啥事做,一個學期都看不到人,所以把比例降到
30%應該也沒問題。這個三七開是什麼呢?就是以後百分之七十的獎勵金都要變成無對價
關係的獎助,可以獎優獎清寒支持研究生研究,但就是不可以提供勞務,當系上課程的TA
自然更是不可以。最多只有百分之三十的錢可以拿來當對價關係使用,而且系所要自付所
有雇主責任。
3) 研發處管轄的RA,基本上就是老師的科技部計畫助理。原本就已經有聘僱系統在部分
處理這個問題,但是沒有勞健保雇主負擔。現在研發處的計畫是變成雙軌制,讓老師跟學
生自己合意商量要變成學習型助理還是勞僱型助理,如果是勞僱型雇主責任由老師的計畫
裡面支出,學習型助理就老師自己面對勞動檢查可能產生的問題。
Q3那你們想怎樣嘛
A3兩個組織目前的共識大概是希望拿掉只能當一個的限制,不然大家工作很不自由會減少
收入;還有希望可以有多一點時間整合內部意見,因為系所狀況實在差異太大貿然實施一
定會有衝擊,一個月真的是太趕了。
大概就這樣。
資料可以參考人事室的兼任助理專區,裡面有各處室的PPT,當然也有草案本人。
還可以參考工會當天做的會議紀錄。
問題最大其實是在教育部,任何一個實施辦法絕對不是一個月可以草率生出來的,尤其現
在暑假很多會不開很多老師不在,貿然這樣逼迫各校生辦法出來,他們就只好亂抄了。
如果是教育部的問題要怎麼辦喔?我還在想XD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呵呵呵。
最後不管這個案子後來怎樣,要請大家支持我們的勞動調查。上學期小女子不才沒做完,
下一屆會接手下去做,普查各系所的研究生日常生活狀況,獎勵金怎麼分啦、實驗室怎麼
經營、做的事情跟論文有沒有關係之類的。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要大家合作互相了解狀
況,才有可能取得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答案啦。
很不正經的把臉書貼文放過來,還是希望多一點曝光度跟注意度,請大家見諒。
時間甚趕,沒空修飾語句了XD
四十六屆研究生協會會長 周芷萱
臉書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sherry.chou.7/posts/858258280918333?pnref=story
作者: barry800414 (小銘)   2015-07-08 13:48:00
作者: illusionx (開朗病)   2015-07-08 13:53:00
推。系上獎勵金TA應該不少黑幕,短期內說3/7分不能適用於所有系所
作者: smartken   2015-07-08 14:37:00
作者: oneofdragon (小六)   2015-07-08 15:03:00
推會長!!
作者: ericcksh (鋁箔)   2015-07-08 15:47:00
推!
作者: aki80 (LinTeS)   2015-07-08 16:42:00
推芷萱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5-07-08 18:00:00
原波可以幫忙把第2點的 "學務長就在說明會上面說,他看法律系他的助理都沒啥事做,一個學期都看不到人,所以把比例降到30%" 這段上個色嗎~XD讓法律系所的研究生知道 把他們賣掉的 不是工會 也不是研協 是他們大名鼎鼎的法律系(兼學務長)陳聰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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