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7-2 汪信君 海商法 期末考

作者: onephone   2019-06-17 18:23:23
課程名稱︰海商法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汪信君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9/06/17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試題 :
一、
星空海運公司承運幸福電子公司電子零組件一批,並分裝成由幸福電子公司所有的四個貨
櫃,由基隆港運送至日本某港口。於載貨證券上載明受貨人為日本東隆電子公司,並以
FCL/FCL方式為運送。同時於載貨證券上,載明共為四個貨櫃,並據稱每個貨櫃分
別有10件電子機具,各機具分別重量為50公斤。於航行即將抵港之際,因遭逢風浪海
象不佳,船長誤判海象遂與港口內日亞海運公司所屬日東號發生碰撞。其中一個貨櫃因載
運於甲板上,而載運當時船員並未確切檢查裝貨是否妥適,導致該貨櫃墜海,經撈救貨櫃
起岸後,該貨櫃連同所有機具全部因泡水與碰撞而全部毀損。而東龍電子公司持載貨證券
向星空海運請求交貨時,方才發現其中另一貨櫃電子機具僅有5件,但所剩5件於前述船
舶碰撞事故中全部毀損。
試問:東龍電子得請求之數額為何?40%
二、
明克海運公司於航行期間,預計由A港至B港,此時船舶價值共為一億元。其上載運西風
電機公司之貨物一批共為兩千萬元、台本汽車公司之汽車一批共一千萬元,東方海產公司
之冷凍鮮食一批共一千萬元。得向各貨物請求之運費總額為一千萬元。
於A港啟航後往B港途中,遭遇暗礁而擱淺,此時船長遂命船員將甲板上貨櫃加以投棄,
以避免船舶擱淺過久而翻覆。船員遂將甲板上最易投棄由西風電機所有之貨物連同貨櫃投
棄於海面上,孰料貨櫃內貨物價值遠高於其他貨櫃之價值,同時西風電機之貨物盡遭毀損
。另明克海運原得向西風電機請求之運費五百萬亦同時喪失。另為求脫離暗礁區,明克海
運另與常龍拖救公司訂立拖救契約,拖救費用為五百萬元。經此次海難事故,明克海運之
船舶價值因遭逢暗礁導致船體毀損僅剩七千萬元,但仍得繼續航行至目的地B港。
試問:共同海損請求權關係?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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