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6-1 蔡宗珍 憲法 期末考

作者: onephone   2018-01-08 18:16:56
課程名稱︰憲法
課程性質︰法律學系必修
課程教師︰蔡宗珍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8年1月8日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註:不得參考法條)
試題 :
第一題
甲、乙兩家化妝品公司分別研發出新型底妝產品,均在購物網站刊登新產品廣告,經甲、
乙公司所在地之衛生主管機關以其未於事前將廣告內容送請核准,即擅自刊登化妝品廣告
,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為由,依同條例第30第1項規定,分別
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請逐一回答以下問題:
1.甲不服此項裁罰,認為行政機關之裁罰行為以及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均有違
  憲之嫌,擬向司法院聲請釋憲,請問甲就本案得以聲請釋憲之前提要件為何?(換言
  之,甲聲請釋憲之程序合法性要件為何?)(5分)
2.乙亦不服此項裁罰,提起訴願請求撤銷裁罰遭駁回後,續向該管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
  訟。本案承審法官丙審理後,認為本案所應適用之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2
  項乙級第30條第1項規定均有違憲之虞,丙得否逕行宣告系爭規定無效或拒絕適用
  該等規定?(請務必說明理由)丙得否以及如何聲請釋憲?依據為何?(請務必說明
  理由)(15分)
3.假設乙針對系爭裁罰處分向該管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遭判決敗訴確定後,以化妝
  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2項以及第30條第1項規定違憲侵害其受憲法所保障之
  權利為由,聲請釋憲,並獲大法官受理。請以大法官之立場,詳附理由,析論乙之主
  張是否有理由。(30分)
4.假設乙循序聲請釋憲後,大法官最終作成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2項與第3
  0條第1項違憲,並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效之憲法解釋。引發本號解釋之裁罰處分以
  及行政法院確定終局判決是否當然失效?乙得否以及如何有效地主張該則憲法解釋之
  效力於系爭個案?(10分)
5.假設甲在乙聲請釋憲前,即針對系爭規定逕向司法院聲請釋憲,而大法官以其程序不
  合法為由,決議不受理。大法官針對乙之聲請釋憲案作成解釋後,甲得否因其所遭受
  之裁罰與引發本號解釋之原因案件(乙所遭受之裁罰)性質相同,因而享有與乙相同
  之大法官解釋的個案救濟效力?請依據大法官相關解釋,簡要說明。(10分)
參考法條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2項:「化妝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將所
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之證
明文件。」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30條第1項:「違反第2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
臺幣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
廠之許可證照。」
第二題
假設立法院制定通過「勞資關係基本法」,總統於2017年12月1日明令公布。其中
第2條規定:「經濟景氣不良時,僱用員工30人以上之事業體不得以任何理由資遣員工
」;第3條:「本法之修正,應有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始得為之」;第4
條:「本法有關雇主義務之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請就第2條所稱之「
經濟景氣不良」、第3條、第4條規定之合憲性,依據相關憲法法理析論之。(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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