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3-2 薛智仁 刑法分則 期末考

作者: shider (叮叮咚咚)   2015-06-23 17:13:37
課程名稱︰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薛智仁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4.6.23
考試時限(分鐘):110
試題 :
可攜帶簡易小六法
某甲與某乙是談遠距離戀愛的情侶,兩人分別住在台北與高雄,平日鮮少有機會
見面,某甲知道,父親因為工作的關係,買了台北高雄來回的高鐵回數票,持票
人得於四十五日內搭乘八次。某日,為了南下與某乙見面,從父親的辦公桌抽屜
偷走高鐵回數票前往台北站搭車。由於某甲不熟悉回數票的使用方式,進站前先
向站務人員謊稱自己是持票人,請較其如何使用回數票,經站務人員解說,順利
刷票進站乘車,某甲抵達高雄站,某乙騎摩托車載某甲返回住處,由於某乙剛與
同時應酬且滿身就其,途中被警察攔檢,呼氣酒精濃度為0.56毫克/公升,但是
通過酒後生理平衡測試的所有測驗項目。儘管如此,仍被警察移送地檢署,在檢
察官漏夜訊問後被飭回。某甲深覺掃興,隔天就在此使用回數票搭高鐵返回台北
,回家後將回數票偷偷放回父親的辦公桌抽屜裡。未料幾天後,父親使用回數票
出差是,發現剩餘的搭乘次數少了二次,在高鐵車站利用機器查詢並列印出乘車
機率,發現短少的兩次乘車時間與某甲離家的時間吻合。某甲在父親的興師問罪
下,坦承盜用回數票。試問,某甲與某乙的刑責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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