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懲處 Rucca 修改

作者: mmmimi11tw (真的很平凡)   2023-11-23 23:49:18
正式發文公告
被懲處人ID Rucca
違反板規
4-6. 文章或推文若經過他人舉證而認定該文章內容多為虛構者,板主可刪文。
2-6.文章及推文禁止政治文,政治文係指下列情形:
A.討論板友的兩岸政治立場、思想。
B.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或台灣政治人物稱號,指稱板友或人身攻擊。
(如指稱板友為「藍白粉」、「蘇貞昌」、「某黨網軍」)
C.討論兩岸政治,且與軍事無關。
D.以貶抑字詞代稱兩岸地區及人民、台灣政黨及政治人物與支持群眾。
(如文章中使用「支那」、「台蛙」、「塔綠班」)
E.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評論全體板友。
(如指稱本板風氣有如「中共政治局」)
懲處處分
4-3.鬧板處理方式:
(1)第一次水桶七日;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超過二次者,每多一次再多水桶一個月。
(2)鬧板者不因文章自刪而免責。
2-6懲處為水桶一年
違規事實
Rucca
#1bNrPLY_
https://i.imgur.com/73ANdLw.jpg
#1bNjJzEV
https://i.imgur.com/TBRk7iZ.jpg
懲處理由
與推文內發表無根據之言論
*更新 於推文內帶無意義之政治風向
違規次數
4-6一次 2-6一次
責任板主
mmmimi11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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