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軍事訓練改革的方案(代po)

作者: zaku7777   2022-09-09 23:43:39
※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根據美國前國防部長,目前國防預算2.3%應該增加至3.2%,
: 這樣的增幅絕對夠撥給陸海空之外新成立的民防單位。
除非增稅或印債,否則想直接拉到GDP3%以上是有難度的.
國防預算除了這兩年,在更早以前,其實都很穩定的佔據政府預算的16%,
要嘛增稅,要嘛印債.
: 這個單位甚至可以成立新的部會,立法規範(所以某人一直強調的國防法根本與此無關,
: 新的部會也需立法,再規範就好,就如數位部)
全動署,如果是我,是絕對不可能給國防部管的,
放在內政部底下會比較適合,至於成立新部會,理由是什麼?
而只要修改民防法與地方制度法就可以了,本來,中華民國法律是從大陸時期挪過來,
在地方自治上本就允許民團存在,
但在台灣時期,各縣市根本不想費錢費力氣在民防方面,所以拿掉了,只剩不上不下的
民防法.
: 我認為可以把目前國軍負責的義務役訓練,交給此單位。(志願役新訓,仍是國防部職權)
: 理由如下:
: 我們都知道國軍訓練方法老舊,需要改革。
: 但陳舊腐朽的體制,改革往往相當困難。
: 就連清朝的皇帝,也無法對付八旗的既得利益者。
: 而是選擇另立新軍,對付太平天國或甲午戰後的局勢。
但袁世凱小站練兵,是上下一起練,包括制度,組織,教範,軍官,器械,兵員,
不是只單單練兵,
這個方案就單單練兵不練官,亦無組織,制度,有何作用?
: 另外, 義務役四個月與一年之爭其實有個很好的折衷替代方案
: 就是這個訓練的鑑測是玩真的,
: 通過的人可以如期四個月退伍,
: 沒通過的人就重頭來過。 最多一年。
: 這樣就能達成理論上四個月退伍, 並且四個月能退的都是符合美軍標準的士兵.
: 最多能提前八個月退伍,也能充分提供大家努力的誘因。
這根本不合理,就是弄得出來,肯定會有人提出釋憲,而且我也敢打賭釋憲案應該會過.
能通過標準的就服四個月,不能者就服一年,落差八個月,這根本不符比例,
中華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制度規章都必須合憲合法,不能亂搞.
: 二來也為各項陸軍戰術的現代化以及與美軍對接打下基礎。
有嘛?
如果在制度內運作,政府大可組織一個框架,讓國防部與陸軍同意
接受外籍(退伍)軍事顧問指導,
不論是志願役或是軍訓役,都改成美式訓練,
並且每個營級單位也都派駐五~七員外籍顧問,督導協助陸軍營級部隊
的戰術規劃與參謀作業轉換,
此外所有的校級尉級軍官至少都要參加兩階段的進修班隊,修改原有的習慣作法,
要做到這種程度才算是有對接基礎.
如果是制度外,那就要先說服幾個縣市長願意花錢在民防上,
但各縣市都是負債沒有錢,因此中央不肯當奶媽也沒屁用,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全動署放內政部比較好,因為內政部也管役政.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2-09-10 00:48:00
就算是聯邦國防軍或自衛隊 其實都是舊軍當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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