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想結婚』算不算分手正當理由?

作者: susna80 (胖丁)   2019-11-21 14:50:40
我想說的 大家都說的差不多了
想說換個主題
如果對方條件跟個性和你很合
只是有說目前 不想結婚/不想有小孩
假如你有想結婚或想要小孩
這樣你會願意在一起嗎?
我的話......不知道 沒想過= =
作者: ken720331 (肯)   2019-11-21 15:11:00
時辰未到
作者: enuj (斷捨離,成長)   2019-11-21 15:16:00
這題是在問我?因為生育年齡限制,情感上就算放不掉也必須放手,再等就可能生不出來了,會傾向找有共識的對象,女生30歲之後會很自然有這種感受(假如想有自己寶寶的話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9-11-21 15:20:00
可以先凍卵
作者: enuj (斷捨離,成長)   2019-11-21 15:21:00
我覺得,對方如果夠愛妳,還是會把妳的立場考慮進來子宮內膜撐不撐得住也是個問題,不單純是卵子而已像徐若瑄就是子宮頸口妊娠期間hold不住,躺整年的
作者: heartlock (heartlock)   2019-11-21 15:48:00
驚@@“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9-11-21 19:37:00
凍卵好像要有結婚才行耶 之前有查過 歡迎糾正我
作者: darwin0711 (達爾文)   2019-11-21 19:41:00
咦,好像看過有些未婚女藝人凍的新聞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11-21 19:53:00
去大陸搞不好可以?可以凍卵
作者: dsfcomtw (啟程)   2019-11-22 00:26:00
如果有共識不要小孩的話,在一起的機會還是很大。
作者: ken720331 (肯)   2019-11-22 06:33:00
yes 不過真的要有共識
作者: susna80 (胖丁)   2019-11-22 12:19:00
志玲姊姊不是30歲凍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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