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想結婚』算不算分手正當理由?

作者: square1972 (wAgAmAmA)   2019-11-21 13:39:30
※ 引述《darkdick (Dick)》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1Tm2BUkB ]
: 作者: darkdick (Dick) 看板: Boy-Girl
: 標題: Re: [討論] 『不想結婚』算不算分手正當理由?
: 時間: Mon Nov 4 21:08:44 2019
: 看到這個標題,正好想到一個朋友最近的處境,他也是為了類似的狀況在傷腦筋!
: 朋友34歲,他的女友33歲,兩人交往五年,感情穩定,也都見過雙方父母,
: 朋友在科技業上班多年,工作跟經濟狀況也都很穩定,
: 也因為如此,朋友開始有了想安定下來的想法,考慮女方已經33歲,
: 再拖下下去就會變成高齡產婦,所以希望一年內,甚至半年內結婚,
: 不過女方也不知道什麼原因,不想這麼早結婚,這一點讓朋友很苦惱。
所以是你的朋友自己想婚~
: 其實朋友想結婚還有另外一個因素,那就是女方不希望有婚前性行為,
: 這一點朋友在交往前就知道,交往期間也很尊重女方,朋友也很潔身自愛,
: 沒做過對不起女朋友的事,不過朋友畢竟是個正常男人,
: 交往多年卻不能有更親密的關係,這也是朋友所困擾的。
所以是你的朋友想要有親密行為的需求~
: 其實朋友還不想分其實也是為了女方著想,畢竟女生已經33歲,
: 分手後女生如果還要再找到適合的另一半,恐怕不太容易,
: 就算找到了,等到想要結婚生小孩的時候,女生可能已經接近40歲了,
: 不過女方似乎沒有替朋友著想,為此雙方目前已經算是小冷戰,
: 所以朋友正在思考是否要提分手,另外找個有共識的對象。
沒有分也不是為女友著想啦,
因為分了要重新找有共識的對象,也不是那麼容易啦!
結論:人都是先想到自己,自私沒有不好~ 不用包裝!
作者: ken720331 (肯)   2019-11-21 14:10:00
實話
作者: susna80 (胖丁)   2019-11-21 14:46:00
中肯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9-11-21 15:02:00
當然是要吳鳳年紀越大越懂得吳鳳的清爽小學生漫畫才會寫要單身才找對象啦大人就是 我全都要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9-11-21 16:25:00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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