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蔣介石在228事變中的責任

作者: anedo (鷲嶺之魂)   2015-03-11 15:55:44
這邊先感謝曼帥回文,文史討論總有點樂趣,論述有所本,故均佐上相關資料。
以下逐段回覆,
: 因為很簡單,基於兩點,我認為被征台灣兵還是會出現在人口統計上
: 1.日據時代已有相當完善的戶口資料
這點我也同意,但是戰時的缺誤也得考慮。
畢竟1944-1946這三年間的總計資料是缺少的。
: 2.KMT公務員的差不多慣性
: 因此,我認為1946的人口統計數字只是當時拿日本時代的資料做重整,
: 把日本人去掉,然後剩下的人自己來報一家有多少人就算了事,因此,
: 去當兵的人當然會被報入
: 至於軍人云云,1950之前不特別統計,因為都是外省人,他們是來屯駐的,一段日子
: 就走了,而1950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不統計,說機密應該是一種藉口,認為沒幾年就
: 回去所以沒必要/懶得登記恐怕才是主因
機密這論點源頭是從這兩篇文章來的,曼帥有興趣可自行一睹。
鄧善章(1964)。《台灣人口問題-人口膨脹的危機及其消解途徑》。
官蔚藍(1963) 臺灣光復後人口總數及其增加率之研究,國際經濟資料。
主因是
軍方本身的問題是在於無法管制軍人流動或是逃亡的人口動態。
林勝偉(2003)。從戰士到榮民:國家的制度建構與人口類屬的型塑1949~1970。
台灣社會研究季刊
且一九五一年間,國防部與司法院曾經為了士兵逃亡後其軍籍究竟如何處置,往復申辯。
司法院認為,為了防止逃亡部隊長藉此「吃空」,
應要求部隊在士兵逃亡二十四小時後視其為「脫離軍籍」;
軍方則以此例「流弊滋多」而加以反對。但衡諸當時相關法令,則軍人擅自離營之後,
其身份屬性如何界定,竟無任何法規可為依據。
(李志鐘 (1952)《陸海空軍軍人釋論: 39-41)
一九五四年新修<兵役法>中才明訂「無故離營已逾一個月者」,停服現役,
正式喪失軍人身份。唯「停役原因消滅時」其軍人身份得予恢復。
(相關法條可參《總統府公報》第五二三號,頁 3)
: 當然,所有造成台灣人口統計誤差的數字,應該在1956人口普查後消滅,只不過
: 失蹤的台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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