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么吉] 橘子再見了水桶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9-10 21:43:09
※ 引述《Vedan》之銘言
: 這個喔
: 我直接跟你講重點是啥
: 重點是被貼的那個人知道了
: 然後被貼的那個人不同意
: 公開 ≠ 放棄權利
: 以人格權來說
: 台灣有過判例是IG FACEBOOK公開照片
: 然後未經本人同意被他人轉貼
: 結果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
: 個資法的部分也是
: 他公開不代表他就要給你無條件轉貼
https://i.imgur.com/UvWCcaB.jpeg
但我看這個條款就是允許不違反一些規則下的任意轉貼
我也不認為球球那樣沒錯
但是廠長要桶球球 應該也要正確的引用板規才行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4-09-10 21:43:00
應該說我覺得刪文就好不用桶
作者: kitune (狐)   2024-09-10 21:43:00
好了啦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4-09-10 21:43:00
差不多是不合板規 但就 對阿 程序問題 可大可小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9-10 21:44:00
不是啊 板主也不能亂桶吧
作者: Kafka00 (Kafka)   2025-09-10 21:44:00
請K尊 一棒
作者: rp20031219 (Tim87)   2025-09-10 21:45:00
什麼是正確的引用 他引用哪裡錯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5-09-10 21:49:00
你一開始的追求是"只要刪文"嗎?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9-10 21:52:00
我沒啥追求啊 問清楚桶的原因 提出我的意見而已我不是球球 也不是板主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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