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搭北捷逼讓位被踹飛 老婦黑歷史遭起底

作者: ostracize (bucolic)   2025-10-01 13:11:57
【 踢一腳的商業決策 】
「阿嬤甩包逼年輕人讓座,反被揣飛」的新聞,引起熱議,整體風向上,一邊是痛快,另
一邊是動手就是不對。
我試著換位思考,如果我是當時的年輕人,會有多氣憤,能忍住不動手嗎?
另外,如果我是那位老阿嬤,明明空位這麼多,我為什麼會對這個藍色的優先座這麼執著

想了想,身為一個生意人,還是回到商業思考上:排除道德,只考慮收益與成本。
所以,我們就從踢一腳的主人翁的視角,把主題定為「踢一腳的商業決策」吧。
講決策前得先談前提。
#前提:如果捷運車廂是一個產品
如果把捷運車廂看作一個產品,把乘客看作使用者,2025年9月29日,台北捷運上發生了
一場使用者之間的衝突 。
從產品的角度看,這起事件的本質,就變成:
優先席的規則模糊,導致兩位使用者因對產品的「使用權」認知不同而產生摩擦。
-A使用者(老婦)採用了極其糟糕的溝通方式:先是口頭「道德綁架」,溝通失敗後,直
接升級為物理攻擊。
-B使用者(年輕人)在面對A使用者的負面互動後,做出了一個關鍵的商業決策,他選擇
踢一腳來回應。
從PM視角看,我們可以定義問題為,「這個產品會造成使用者之間的爭執」:是設計不良

說完前提,接著我們進入踢一腳使用者的商業決策上。
#踢一腳的收益
年輕人的這一腳有兩個效果:
1. 讓老阿嬤立即停止了騷擾與手提袋的物理攻擊。
2. 情緒價值釋放,獲得了約三秒鐘的宣洩與快感。
綜合來看,這筆收益極度短期,且價值極低,若放在資產負債表上 (?),這筆收益幾
乎可以忽略不計。
#踢一腳法律面潛在風險
法律層面上,老阿嬤先動手,構成傷害罪,這讓年輕人站在了「有利」的起點 。
但他隨後踢一腳的決策,等於放棄了優勢,終究就我的理解,法律可不是比誰先動手,而
是在評估「手段的必要性」。
換言之,為了制止一個手提袋的攻擊,一記足以將人踹飛的爽踢,有極高的可能被視為「
防衛過當」,並帶來刑事與民事上的風險。
A. 刑事成本:若防衛過當成立,意味著一個可能影響未來求職與信用的前科紀錄。
B. 民事成本:若防衛過當成立,他將必須對老阿嬤的一切損害負起賠償責任,其中這包
括醫療、復健、看護,以及精神撫慰金。
而上述都還不包含最可怕的風險:老人跌倒。
#老人跌倒的風險
踢一腳的決策中,與其說是黑天鵝、不如說是灰犀牛的風險是:
「老人跌倒」的後果。兩點背景:
1. 高死亡率
跌倒是台灣65歲以上長者事故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其中髖部骨折後,一年內的死亡率高達
20-30% 。
2. 高失能風險
老人跌倒後即使存活,也可能面臨顱內出血、永久性神經損傷、或因長期臥床引發的各種
併發症,導致終身失能 。
換句話說,他踢出去的這一腳,踹得可不只是一個老人,而是踢向一個醫學上的統計數據

只要對方倒下的角度、撞擊的位置稍有差池,他要面對的就不是傷害官司,也可能是過失
致死,或得花多年償還的賠償。
再來從品牌層面看。
#個人品牌資產的減損
在社群時代,每個人都是自己的品牌的CEO,這段影片讓觀眾看得爽,但之於這位年輕人
,是一次如2024年台中捷運隨機砍人事件的勇者欣梅爾一般的正面公關事件嗎?
如果我是面試官,當面試到發生過這類事件的求職者,殘酷的說,我的腦海裡響起警報:
「這位求職者的情緒波動大,會用暴力的方式去解決問題,而且對象是老人家也一樣。」
標籤化就是「情緒管理能力」、「決策能力」與「同理心」三個標籤。
#損益總結
綜合上面的收益與成本,從商業決策的視角,這是一次典型「用全部身家去賭一時爽的交
易」:
損益上,長期收益趨近於零,而潛在虧損則是無限大,從任何理性的商業模型來看,都不
是一次好決策,甚至可以說,在風險層面屬於災難性的交易。
收益成本相對高的策略是:「不予回應、記錄存證、交由平台(捷運人員或警察)處理」

但矛盾的是,即使這決策從收益成本的視角,成本低且效益高,但不浪漫也不爽快,還有
點窩囊。
你看,人生真難。(嘆)
#產品 回頭看捷運車廂這個產品
如前提所言,「一個會造成使用者爭執的產品,是設計不良。」
從這個視角看台灣的「優先席」制度,永遠存在改善的空間。
如果我是PM,檢視「博愛座升級為優先席」的專案,我會判斷他犯了一個致命錯誤:只改
了產品名稱,卻忘了更新UI(使用者介面):
座位上方的圖示,TA依然是傳統的老弱婦孺 。
這種「圖文不符」的設計,會讓消費者有自己的解釋空間,直接導致消費時的混亂。
1. 老用戶(年長者):依賴熟悉老弱婦孺的UI圖示,認為產品規則沒變。
2. 新用戶(年輕世代):根據新的產品名稱,認為規則已經升級。
UI視角成本最低的解決方案:
增加優先席「適用使用者的描述與圖示」,擴大可視化的使用者範圍,減少使用者各自解
讀的空間。
如老弱婦孺及不分年齡身體不適者,再加上年輕人不適的icon。
#總結上述
說了這麼多,簡單總結:
1. 老阿嬤的挑釁,是騷擾,違規在先,理應受到譴責。
2. 而年輕人的回應,是低收益、高風險的決策。
3. 產品本身,設計不良,需改善。
最後,我想從一個父親的身份談談這事。
#身教
在學校和家裡,我們教育孩子的共識是「暴力不能解決問題」。
但在社會這所大學裡,卻有成千上萬的成年人,會為名之為「正義」的暴力而喝采。
當我們喝采時,等於在傳遞給兒女一個訊號:「只要你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就可以無視規
則、無視風險,用最原始的方式解決問題。」
我認為這是矛盾且負面的。
兒子很喜歡問「誰誰誰是不是最強的?」一種孩子心裡的強者崇拜。
這時,我總會讓他知道,強者有很多種,有一種很厲害:
「比起懂的怎麼用自己的力量,他更懂得在什麼時候『不動用』自己的力量。
因為他們知道,每一次出手,都有成本,有代價。」
蜘蛛人的名言:「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 能力越強,責任越
大。」
#強調
本文從商業決策視角談此事,無關:
1. 道德上老阿嬤與年輕人做的對不對
2. 沒涉及老阿嬤與年輕人的心理因素
3. 沒談老人與年輕人的代際摩擦
隨筆,提供自己思考的其中一個視角供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jack.dai.18/posts/pfbid0Z9JzLriV9tFGYTAc5ncHuEYC6yYwJ2A3qeNsLqQhzeHbPsXMN2i3penceCL89S1nl
作者: buffon (簡 單)   2025-10-01 14:01:00
純好奇如果用防狼噴霧噴她?或是把她身上東西搶來摔地上呢?
作者: steven60116 (池袋西口公園)   2025-10-01 16:31:00
搶過來摔在地上是不是有強盜的可能?還是搶奪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25-10-01 17:33:00
老人動手如果年輕人沒動手提告,覺得檢方會不起訴處分然後老人繼續動手攻擊任何人。這種無差別攻擊不應該算是恐怖分子嗎?
作者: hunng5 (阿豪)   2025-10-01 18:37:00
那老人強制罪沒問題第一:法律並沒有強制你要讓位,故讓位不是你的義務第二:使用言語暴力雨一直拿袋子去拍對方的臉,有強暴脅迫的行為
作者: HotBlood (#18 熱血的高個)   2025-10-01 18:55:00
喝采的人多數知道後果,所以不會選擇同樣行為,不覺得有助長什麼
作者: hunng5 (阿豪)   2025-10-01 19:12:00
要知道是別人錯在先,當然老人有權利告傷害,但是我也會告老人強制罪與公然污辱罪我也要讓這些老人知道,拜託別人要有禮貌,不是老了就可以搶人座位,不需要搞成這種局面
作者: HotBlood (#18 熱血的高個)   2025-10-01 19:57:00
這個案子給大家的啟示是,要比強(瘋)一定有人比你更強(瘋),只是你還沒遇到XD
作者: phlie0915 (phlie0915)   2025-10-01 22:09:00
下午交保出來了,晚上乖乖坐一般位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5-10-02 08:35:00
X 交保 O 繳清折抵罰金
作者: rmna (阿花)   2025-10-02 08:50:00
我覺得這個人很明顯精神是有狀況了,強調老甚至開始變成社群在獵巫很沒必要
作者: Howard61313 (好餓)   2025-10-02 10:14:00
那就強調通緝犯吧畢竟老人不是壞,而是壞人變老,還是有很多好的老人家
作者: miniUU (UU)   2025-10-02 12:26:00
這篇真的多了,硬扯一堆湊出文章來,建議版主要這類文‘’禁止附上網址連結‘’
作者: vestinland (休息一下~)   2025-10-02 21:11:00
有的硬湊的是用AI寫出來的文章再小修,以為是真人寫的就上當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25-10-03 13:03:00
商業決策是三小?還有分工業決策、農業決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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