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副站長:哈打奶奶,事情跟你想得不一樣

作者: SuperModel (「超萌的」)   2017-10-18 05:17:18
在臺灣,有關係就是沒關係、沒關係就是有關係。
今年酷暑之際,經過臺北車站地下連通道,
沒有送風對流的路段真的讓人煩躁。
途經北門站,看見柱體展覽區有穿臺北捷運POLO衫的團隊在勤務中,
但柱體下方卻有插著行動電話旅充的情況。
步行至一旁的書寫區,對台北捷運只准州官放火的情形表示關切,
果然六天內給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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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事項,本公司說明如下:
  經查該時人員係因聯絡公事而造成手機沒電,所以就近使用插座充電,
以免耽誤要事,造成您誤解與觀感不佳,本公司已再行告誡。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本公司
24小時客服中心02-21812345,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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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充電區設立之前就被依竊電處理的人,就是沒穿臺北捷運POLO衫,
想在站體內做出違反大眾捷運法的人,只要你能拿到台北捷運POLO衫,
就只有誤解與觀感不佳的問題罷了。
老實說,北門站有設充電區,直接在柱體下方充電,
給這樣的回覆,讓人覺得有關係就是沒關係。
所以,拿大眾捷運法來當尚方寶劍,真的有些人是斬不得的。
※ 引述《aquarsx3 (長耳跳兔)》之銘言:
: 蘋果新聞網址 : https://goo.gl/LUcP2a
: 大花/台北捷運車站副站長 2017年10月11日
: 日前哈打奶奶甜點店創辦人嚴依柔小姐在捷運忠孝復興站違法面交遭到值班站長勸導後,
: 在粉絲團直播「吃賤貨蛋糕消氣」,以站方「反光背心醜到危害健康」等言論指責站方,
: 態度不當引發各方熱烈討論及拒絕消費行動。隨後該店也被爆出製作點心未符合《食品衛
: 生管理法》及網站任意取用他人著作權的圖片、疑似未開發票等負面新聞,嚴小姐轉而開
: 啟第三次直播,將自身行為解釋為討論修法,同時轉知律師告知的商業行為涵蓋捷運站滑
: 手機、岳父母收錢接送小孩、同事遞交文件等,並期望有正面討論,那麼我就來回應你:
: 商業行為的定義不如你想的那樣
: 《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無庸置疑的說明你的行為違法,而你律師所提及的
: 商業行為─上網購物及送文件給同事甚至接送小孩,不但與你違規行為無關,你也不得
: 去主張它,因為《行政法》第六條明定:「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就是在說你
: 無權去抗議為何抓你不抓他們。
: 《行政法》寫得很清楚:「行政機關若怠於行使權限,致使人民因個案違法狀態未排除而
: 獲得利益不得要求比照」,你這些歪例即使符合「商業行為」的定義,卻是站長永遠無權
: 舉證取締的(查看私人手機、盤查私人關係)。《大眾捷運法》的確未將所有商業行為舉例
: ,這其實是聰明之處,為未來日新月異的商業模式保留預留的取締空間。
: 捷運角色明確,是你該換位思考
: 捷運設立的初意,是為了將旅客快速的從A點運輸到B點,而非提供民眾賺錢及其他利用,
: 《大眾捷運法》甚至有「在車站逗留」的罰則,捷運最重要的不是滿足消費者內心的渴望
: ,維持公共運輸的安全性才是我們的使命。
: 你要知道很多人都喜歡跟你一樣「衝撞體制」,如果開放面交,那麼未申請的快閃活動會
: 出現、賣彩券的會出現、扛著扁擔在閘門前賣鮮魚生蝦的也會出現,反正他們可以有100
: 種理由說我不是在擺攤,如果捷運都可以如此交易了,誰還要乖乖去租捷運的販賣店?各
: 行各業也都會想利用捷運營利,「面交能,為何我們不能」會成為一種你難以抗辯的口號
: 。這些既得利益者,輕則造成通道堵塞、重則在異常事件時會造成緊急疏散的障礙。
: 雖然《大眾捷運法》明令不得使用站內插座,但北捷與時俱進增設了USB充電區供民眾充
: 手機,卻引來了拿筆電佔用一整天打電動的人;明明規範不得飲食,但北捷彈性授權給有
: 生理需求的嬰幼兒飲食(吃副食品),於是民眾在車廂讓小朋友吃餅乾喝可樂,即使有這些
: 案例,北捷仍對民眾可以自律保持信賴,近期還在假日開放了180公分內的衝浪板進站,
: 在在顯示它不是個墨守成規的公司。
: 要提倡修法之前,請你先考量一下捷運的本質該不該作為個人商業利用,當然所有網路賣
: 家都會舉雙手贊成,可是不見得民眾會沒有反對的聲浪,光一個扶梯要不要靠右站都可以
: 有兩種截然不同說法的死忠的支持者存在。未來會不會修法是個未知,而在這之前你得乖
: 乖遵守相關規定。
: 成熟的行為模式是懂得自省
: 當我們在執行取締任務時都會盡量不要被民眾的反彈去帶動情緒,必須言之有理,但畢竟
: 勸導是種糾正,要維持極度好聲好言微笑掛嘴邊,實務上有些難處。北捷的職員雖不是公
: 務員,但仰賴公司的訓練與要求,皆具有一定的素質,要能在忠孝復興這樣的大站擔任專
: 責專站長必然先受到主管肯定,這點請你諒解。
: 一個行為成熟的人會懂得自我反省,如果你真有為社會改革的抱負,是否該由自身做起,
: 為直播中對站方不得當的態度作為道歉的反思?
: 還有別再把你得到的錯誤資訊歸罪為站務人員跟你說的,不是所有站務員皆有受《大眾捷
: 運法》的訓練,要得到確切回答應直接向北捷反應以取得官方正式說法,而不是拿隨意取
: 得的說法當作核可的標準。另外,你在第三次直播中提到可以去打行政訴訟,所謂的行政
: 訴訟是因政府的行政命令導致你權益受損時所執行的,你當天沒被開單哪來的行政命令的
: 可以打?
: 最後我想跟你說,我穿反光背心我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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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的還不錯啊
: 之前推文在那邊說手機下單or親友幫買東西什麼的剛好有解釋到
作者: rpmchaser (DIVER)   2017-10-18 05:36:00
車站插座的護蓋貼著指標「非經許可,禁止使用」如果是經車站人員同意讓公務手機充電,那還真的只有觀感問題,而無觸法疑慮
作者: SuperModel (「超萌的」)   2017-10-18 05:51:00
在零分上大學的臺灣沒有文盲,請問許可的公文在哪裡?如果說臺北捷運能販售POLO衫,光是吃喝與竊電就賺到了
作者: JOGIBA (978)   2017-10-18 06:14:00
上面是有寫有“公文”許可才可以用喔?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17-10-18 06:24:00
你都說人家在展覽區「勤務中」了,客服也回應是公事需求所以在那充電,結果你希望他在原本設計的充電區充電???
作者: tanjita321 (TANJITA)   2017-10-18 06:39:00
討拍還是刷存在感?這也能檢舉?社會真是病了,好一個觀感不佳
作者: neon7134   2017-10-18 06:58:00
許可又不一定要公文 口頭不行喔?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17-10-18 07:20:00
拿工作人員跟一般民眾來比 呵呵
作者: samlee1008 (阿冠)   2017-10-18 07:23:00
許可為何要公文
作者: chungtt (CCH)   2017-10-18 07:27:00
工作人員啊
作者: reil (REIL)   2017-10-18 08:14:00
到底在講什麼?
作者: relax1 (來自K隆星球的說)   2017-10-18 08:17:00
相信我這件深藍色polo衫不是這麼好穿的,尤其是能拿公務手機的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7-10-18 08:30:00
如果勤務中不給用 首當其衝為難到清潔人員
作者: punkdog (8+9=17)   2017-10-18 09:18:00
ZZZ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7-10-18 09:18:00
你這邏輯…
作者: aeroboat   2017-10-18 09:34:00
難道要掛一張"公務手機充電中"的牌子才可以?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7-10-18 09:39:00
工作人員就有權益使用!就像警察可以違規停車,這是阻卻違法。台灣刁民已經很多了,台灣會亂就是這種人太多!!!台灣果然沒救了。
作者: c9503144 (那個醬汁呢!!)   2017-10-18 09:51:00
如果勤務中在民眾充電區充電等下又被你們這種的認為上班在偷懶那又要被靠北
作者: CappuCat (無休閒生活)   2017-10-18 09:56:00
討拍失敗紅喜氣
作者: rpmchaser (DIVER)   2017-10-18 10:37:00
再直白一點,車站是北捷的資產,每個時段的值班站長是當家的主人,站長只要允許,在不要影響其他旅客權益下,北捷員工甚至承商愛怎麼用就怎麼用補充一下上面指的是「公務用途」看到原PO的過去發表過的奇文...感覺真的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作者: jin062900 (jin)   2017-10-18 11:00:00
台北捷運的用自己的電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kenliu100 (漢堡是我是漢堡包)   2017-10-18 11:07:00
奇文共賞~你在你家充電要不要掛一個你姓氏牌子的手機?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7-10-18 11:17:00
POLO衫記得是站員的假日制服 努力考一下也可以穿喔XD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7-10-18 11:18:00
不要因為仇很蒙蔽了雙眼
作者: iloveTaxpei (茫茫盲)   2017-10-18 11:21:00
台灣天天嘴炮這些無聊的屁事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7-10-18 11:58:00
呵呵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7-10-18 12:01:00
所以現在開始找站務人員的麻煩了嗎....
作者: poopaa (poopaa)   2017-10-18 12:01:00
你在你家充電需要別人同意嗎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17-10-18 12:03:00
這種許可要公文?那禁止有公文?還是只有貼紙?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7-10-18 13:07:00
不要讓我想像消防車救火時還要找停車位啊XDDDDDDD
作者: wcc960 (keep walking...)   2017-10-18 13:36:00
這篇比原本那篇更突破下限,真是自由奔放創意無限啊....
作者: hellopanda   2017-10-18 14:06:00
員工用自家設備工作還要外人同意?您佬好大的「官」威呀~
作者: lovefion (愛愛貓)   2017-10-18 14:13:00
挾怨
作者: Chungli28   2017-10-18 15:17:00
基層員工假日制服不是藍色的
作者: nkfcc (球春..)   2017-10-18 16:30:00
嗯..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7-10-18 17:04:00
真的太有趣了 照你邏輯 警察有槍 為什麼我不能拿槍 抗議啦 支持人民有擁槍權
作者: tacoux (Muaji)   2017-10-18 17:49:00
作者: badvalley (惡人谷)   2017-10-18 19:34:00
這年頭心態扭曲的人好多啊
作者: ediondo (永)   2017-10-18 20:48:00
慘...
作者: andy19960820 (andy lin)   2017-10-18 20:57:00
捷運的插座原本的目的就是公務使用啊,所以?
作者: asuspc (小昱)   2017-10-18 21:41:00
???
作者: tommy666 (醋醋)   2017-10-18 21:46:00
看來該插座要圍起來做成觀賞區才是
作者: short0909 (短短短疼)   2017-10-18 22:04:00
真的是奇文欸
作者: rpmchaser (DIVER)   2017-10-18 22:13:00
繼續補刀 樓下加油
作者: loveyoucheng (晴榜)   2017-10-18 22:42:00
作者: enidkuo (hihi~)   2017-10-18 22:52:00
奇文共賞
作者: Gauss (Gaussss_Physics)   2017-10-18 23:55:00
作者: TonyE (沸騰)   2017-10-19 08:07:00
滿特別的思考方式。
作者: YellowWolf (YW)   2017-10-19 08:30:00
自掛東南枝
作者: jchyun1975   2017-10-19 08:49:00
祝您健康愉快
作者: WeAntiTVBS   2017-10-19 09:11:00
,順利吃百二!!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7-10-19 09:50:00
作者: AMartial   2017-10-19 10:47:00
ID
作者: KevinIngram (凱文英格拉姆)   2017-10-19 10:52:00
偏不噓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7-10-19 12:43:00
樓上傲嬌
作者: TPDC (Anxuan)   2017-10-19 12:59:00
奇文共賞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7-10-19 13:38:00
............阿不然有誰有資格用電? 公務都不行 ?
作者: b734123000 (想像的異世界)   2017-10-19 15:23:00
偏不給你討拍咧~
作者: coffeemilk (雷克)   2017-10-19 17:19:00
這間店什麼時候才會倒?
作者: WeAntiTVBS   2017-10-19 19:17:00
店家會不會倒的問題 樓上可以跟國稅局反應如果有具體證據 國稅局查到逃漏稅的話 你的目的就達到了 頂多是暫時停業 也讓這種意圖逃漏稅的店家可以趕出商圈
作者: chienming40 (兔崽子)   2017-10-19 20:48:00
這樣的文才是觀感不佳
作者: yuan573 (緣)   2017-10-20 07:56:00
奇葩
作者: TPDC (Anxuan)   2017-10-21 07:46:00
作者: sober921 (鎖勃)   2017-10-21 09:01:00
人家在公司上班不能充?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7-10-21 11:22:00
阿不就告誡了 你閱讀障礙嗎 哈打奶奶也只是被告誡阿
作者: devin0329 (- - )   2017-10-21 11:48:00
你進公司自己帶行動電源你敢用插座我一定投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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