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桃園機場捷運的營運單位

作者: hima (今生的幸福)   2017-06-22 17:21:44
※ 引述《vhygdih (ATJ)》之銘言:
: 大家都知道桃園機場捷運
: 其實也服務不了桃園人
: 可是桃園政府
: 卻佔了桃園捷運65%的股權
: 賺錢就算了可是看起來是。。。
: 不是很了解一開始
: 為什麼要成立新的捷運公司來營運
: 除了面子之外想不出有什麼理由
: 而且獨立營運變成說
: 轉乘台北捷運的時候需要另外付費
: 像香港的機場快線如果用電子票證
: 轉乘香港境內其他路線都可以免費
: 台灣現在這個情況發揮不到什麼轉乘效應
: 到了台北車站還是要另外付一筆費用
: 而且桃園政府花了錢花了精神
: 結果是幫新北市的市民通勤
: 幫台北市運送遊客xD
: 我的看法是就算台北捷運
: 當初不想要接也是應該由中央政府主導
: 看要協調台鐵
: 還是成立機場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不應該由市來承擔
大眾捷運法 第四章 第25條
中央主管機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地方主管機關設立營運
機構或經甄選後許可民間投資籌設營運機構營運。
關鍵在於適用法源,現在為什麼大家都要叫捷運,為了就是要適用大眾捷運法。
因為沒人想要用那個綁手綁腳的鐵路法,因為大捷法可以做一些商業開發,但是
鐵路法不行。
當初再找尋營運單位時,台北市府、桃園縣府、台鐵局皆有出席與會......
台北捷運:我們沒興趣。(這是句點)
台鐵局:我們有興趣,@#%$#%^&$%*&^%$.....
交通部:好,謝謝。(這還是句點)
桃園縣府:我們有興趣承接。
交通部:好,就這麼辦!(一樣是句點)
: 不過最完美當然是桃園市新北市台北市 合作成立一間
: 全新的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跳出區域的稱呼
: 來協調區內的捷運運作
: 這樣才是對市民最有利
: 不過這當然天荒夜談
: 沒有區域名字剪不了彩XD
關於前面提到的花了錢、花了精神幫台北載遊客、幫新北做通勤,但有沒有想到
賺的錢大多還是進桃園市府的口袋啊!而且大多數人認為最多人搭的區間是台北
到機場,這點無庸置疑,但是高鐵到機場的接駁旅次不容小覷,這點也是只為了
台北跟新北?其實還有多區間通勤人潮根本與大家想的不一樣,很多地勤、空勤
人員都住在果林、坑口、大園、領航等區域,這個也是圖利新北、台北?
我想這篇要提的問題應該是乘車費用被重複計費的問題,這個其實可以透過協商
去制定轉乘費用與其機制,只是要看這個轉乘費用要怎麼補貼?補貼財源?怎麼
分攤補貼比例?這些才是後續需要去談的問題。
至於這個三個地方政府組成的新的捷運公司,不就是現在的桃園捷運嘛?
桃園市府:64.01%
新北市府:29.32%
台北市府: 6.67%
所以.......?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7-06-22 17:27:00
其實即使是台北捷運 一樣是運輸不少新北客源啊 只靠台北市區內的站不夠的啦XD 倒是新北市/台北縣當初沒跳出來說要接機捷...這就不知道囉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6-22 21:55:00
誰想接這個燙手山芋?(誤)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7-06-23 01:11:00
那為何雙北又要入股呢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6-23 07:01:00
沒說當年是誰掌交通部與桃園[縣]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6-23 11:51:00
下一篇有寫年份,2007~2010年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7-06-23 14:08:00
入股是規定 大眾捷運法25條
作者: Akulamaru (Akula)   2017-06-24 12:29:00
所以台鐵需要的是改名台灣捷運然後改適用大捷法(誤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17-06-24 16:41:00
鐵路法不能商業開發?這裡指的商業開發是什麼範疇?
作者: WeAntiTVBS   2017-06-25 08:46:00
改適用大捷法 那鐵路便當還要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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