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鐵道板板規 17.02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6-12-21 21:01:51
PTT Railway 鐵道板板規、發文建議、及宣導事項
1.發文要求、名詞定義、與板規效力
1.1 本板發文標準如下:
1.1.1 本板討論主題涵蓋捷運系統在內的所有軌道運輸及週邊相關議題
1.1.2 發表文章或推噓文時,請遵守本站站規、《臺灣學術網路 BBS站管
理使用公約》、與相關法律
1.1.3 發文時請選擇本板預設分類,若自創分類者刪文處理。
1.2 本規定所指之文章,由以下各項要素組成:
1.2.1 標頭:含文章作者使用者代號、作者暱稱、文章標題、發文時刻
1.2.2 本文:文章標題與作者簽名檔之間的部分,以及作者使用重新編輯
功能於推文間增加的字句均視為本文。
1.2.3 簽名檔:作者所選定的文章簽名檔,可以選擇不用
1.2.4 推噓文:簽名檔以後的部分。
1.3 本規定之效力範圍,詳述如下:
1.3.1 文章標題、本文、和推噓文內容,受本規定管制
1.3.2 使用者代號、暱稱、與簽名檔內容,由本站相關單位管制
1.3.3 使用者代號、暱稱、或簽名檔內容不妥且已影響本板討論秩序時,
經板主討論並取得共識(所有板主均同意)後,可適用本規定
1.4 本規定所指之文章,依照類別受個別規定管制:
1.4.1 新聞文章:發表時請選用 [新聞] 類別,並受 [板規 4] 管制
1.4.2 活動文章:發表時請設定 [活動] 類別,並受 [板規 6] 管制
1.4.3 申訴文章:發表時請設定 [申訴] 類別,並受 [板規 8] 管制
1.4.4 公告文章: [公告] 類別限板主、本站管理人員使用
1.4.5 一般文章:非屬以上四類之文章,發表時可依性質選用適當類別,
且受 [板規 2] 、 [板規 3] 、 [板規 5] 管制
2.請勿使用注音文
2.1 除以下列類別外之注音均屬之
2.1.1 國字無法表達的語尾助詞或發語詞,非不得已建議少用
2.1.2 形容形狀用字,如ㄇ字形、ㄥ字形、ㄨ字形等
2.1.3 作為在原文字後方解釋正確發音用,如贔(ㄅㄧˋ)屭(ㄒㄧˋ)
2.1.4 台鐵國音電碼,如彰化:ㄓㄤ
2.2 判定標準:注音符號使用不符合 2.1規範
2.3 處置標準:依照違規狀況給予以下處份
2.3.1 文章:要求改善或給予砍文+ [板規 2警告] 一次
2.3.2 推噓文:要求重推,或給予 [板規 2警告] 一次
2.3.3 累計達三次 [板規 2警告] 者,給予 [板規 2水桶] 一週
2.3.4 上述處分後六個月內未再違反 [板規 2] 者, 2.3所定義之累積
次數歸零
3.請共同維護板上討論秩序
3.1 相逢自是有緣,期望大家多多發表意見,互相交流。每個人的看法不盡
相同,請尊重他人意見。
3.2 判定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均屬之
3.2.1 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之行為,如惡意刪除推文或短時間內大
量發文/推噓文(筆戰)等
3.2.2 發表空白文、洗板、手動置底、大量發文或轉文後自刪、多次重複
推文、商業廣告推文、一行文、無意義推噓文等
3.2.3 使用暴力、情色、謾罵、污穢、不雅詞、抹黑不實、引戰、挑釁等
形容文章、影射特定或不特定人士、組織、團體之行為。
3.2.4 其他刻意造成板面混亂,或影響使用者使用看板權益之行為
註:板主依 3.2.4規定處分時,需注意不得違反本站《使用者違規
及申訴處理規則》#1CejqUcS (Violation) 第四章相關規定
3.3 處置標準:依照違規情節及次數給予以下處分
3.3.1 第一次─文章:砍文+ [板規 3警告] 一次;
推噓文: [板規 3警告] 一次
3.3.2 第二次─文章:砍文+退文+ [板規 3水桶] 兩週;
推噓文: [板規 3水桶] 兩週
3.3.3 第三次─文章:砍文+退文+ [板規 3水桶] 30日;
推噓文: [板規 3水桶] 30日
3.3.4 第四次以上─文章:砍文+退文+永久水桶;
推噓文:永久水桶
3.3.5 上述處分後六個月內未再違反 [板規 3] 者, 3.3所定義之違規次
數減計一次
3.4 當板主依板友檢舉認定未違規,但相關發言仍有不妥之處時,可給予當
事人口頭勸告,並移除相關文章或推噓文
4.轉貼文章須符合規定
4.1 轉貼文章與新聞,請務必配合以下規範:
4.1.1 [板規 4] 所定義之新聞文章,須具備下列要件:使用 [新聞] 類
別、發表媒體如為國內媒體需有合法登記立案(由板主判定)、有
發表日期,並盡可能於新聞稿之前(而非之後)提供可供查證之網
址,若連結過長建議使用網址縮短功能
4.1.2 自本站其他看板轉錄文章時,請於重新編輯時保留原始張貼看板標
籤;自他站轉貼文章時,請附上連結以供查證。讀者投書建議使用
[投書] 標籤、公民新聞建議使用 [公民] 標籤、其他轉錄文章使
用 [轉錄] 標籤,以上不符 4.1.1規定之新聞文章視為轉錄文章
4.1.3 自八卦板(Gossiping) 、黑特板(Hate)、政黑板(HatePolitics)、
亂媒板(media-chaos) 或各政黨、政治人物看板轉入文章時,請使
用重新編輯功能移除推噓文
4.1.4 轉貼者於新聞文章或轉錄文章內自行加入之評論內容,視為轉貼者
個人意見,受「一般文章」規定管制
4.1.5 轉貼文章時,若原作者、被轉錄者或轉出看板有特別規定,請務必
配合
4.2 認定標準:任何人發現均得通知板主、原作者、或轉文者處理
4.2.1 新聞文章違規:新聞文章不符合 4.1.1規範
4.2.2 轉錄文章違規:轉錄文章不符合 4.1.2規範
4.2.3 文章推噓文未刪:轉錄文章不符合 4.1.3規範
4.3 處置標準:依照違規狀況給予以下處份
4.3.1 新聞文章內容不符規範或重複張貼:給予「s」 註記要求限時改正
或直接砍文
4.3.2 新聞文章類別不符規範:板主手動修正文章類別
4.3.3 轉入文章違規:砍文+ [板規 4水桶] 一個月
4.3.4 轉出文章違規: [板規 4水桶 ] 一個月
4.3.5 以上違規行為在板主處理前如已修改符合規定、取得原作者授權轉
載、與原作者達成和解者,不予處分。若仍遭處分,可要求撤銷
5.請避免錯別字並確保資料正確性
5.1 本條規範所定義之資料不正確係指與官方公告之資訊不符、所定義之錯
別字計算方式如下:
5.1.1 連續 n個錯字以 n-1個計算,惟僅有 1個錯字時也以 1個錯字計算
5.1.2 相同錯字以 1個錯字計,如:優惠卷、抵用卷、折價卷全文都將票
「券」打成票「卷」 → 1 個錯字
5.1.3 不連續錯字依照以上標準認定後進行加總,如:鐵到板板規及見義
與宣導事項 → 1 + (2-1) = 2 個錯字
5.2 認定標準:任何人發現均得通知板主或原作者處理
5.2.1 文章內容錯字:任何一個頁面根據 5.1標準計算後大於 3個
(頁面之定義為寬80個半形字元 ×高24列數)
5.2.2 推噓文內容錯字:任何單一推文根據 5.1標準計算後大於 1個
5.2.3 時刻、票價、旅客相關資訊與官方公告不符者
5.3 處置標準:僅處分錯別字過多或惡意捏造不實資訊之情事,因消息更新
或狀況改變導致資訊內容失效者,不予處分
5.3.1 文章資料不正確:給予「s」 註記要求改正或砍文
5.3.2 推文資料不正確:通知推文者重推更正
5.3.3 文章錯字過多:視違規情況給予「s」 註記要求改正或 [板規 5警
告] 一次
5.3.4 推噓文錯字過多:視違規情況通知推文者重推更正或 [板規 5警告]
一次
5.3.5 累計達三次 [板規 5警告] 者,給予 [板規 5水桶] 一週
5.3.6 板主處分前已經自行更正,不予處分;能證明原始轉載資料有錯者
,撤銷處分
5.3.7 上述處分後六個月內未再違反 [板規 5] 者, 5.3所定義之累積次
數歸零
6.舉辦活動或交換物品須符合規定
6.1 發起活動或交換物品時,需先向板主報備或申請,未經申請且又不符規
範者,板主得依照板規處理。板主同意張貼後需於文章底部推文同意,
未取得同意者,推定為未申請
6.1.1 [板規 6] 所定義之活動文章,包含:營隊、問卷、市場調查、參
訪、聚會等,須備齊以下要件:使用 [活動] 類別、有活動發起人
或團體具名、有活動日期、有可供查證之聯絡方式或網址,
6.1.2 讓售、徵求、贈與、交換、合購鐵道相關物品、車票、票根之行為
有條件許可,需先向板主申請並獲得許可後限以文章方式張貼。
6.2 認定標準:任何人發現均得通知板主處理
6.2.1 活動文章不符合 6.1.1規範
6.2.2 讓售、徵求、贈與、交換、合購物品文章不符 6.1.2規範
6.3 處置標準:依照違規狀況給予以下處份
6.3.1 活動文章違規:砍文+ [板規 6警告] 一次
6.3.2 交換物品文章違規:砍文+ [板規 6警告] 一次
6.3.3 交換物品以推噓文發表: [板規 6警告] 一次
6.3.4 累計達兩次 [板規 6警告] 者,給予 [板規 6水桶] 一週
6.3.5 上述處分後六個月內未再違反 [板規 6] 者, 6.3所定義之違規次
數減計一次
7.請謹慎討論違法行為
7.1 討論違法行為時,請務必遵守以下規範:
7.1.1 [板規 7] 所指涉之法,除法律外,尚包含各事業體旅客、貨品運
輸相關規定,且以有對外公告者為限
7.1.2 [板規 7] 允許討論違法行為,但嚴禁出現教唆言論
7.1.3 文章內容或推噓文有違規之虞時,板主得依情況要求停止討論
7.2 認定標準:任何人發現均得通知板主處理
7.2.1 討論文章出現煽惑 7.1.2所定義違法行為之言論
7.3 處置標準:依照違規狀況給予以下處份
7.3.1 第一次-文章:砍文+ [板規 7水桶] 30日
-推噓文: [板規 7水桶] 30日
7.3.2 第二次以上-文章:砍文+退文+永久水桶
-推噓文:永久水桶
7.3.3 上述處分後六個月內未再違反 [板規 7] 者, 7.3所定義之違規次
數減計一次
8.張貼申訴文章須符合規定
8.1 張貼申訴文章時,須符合以下規範,且不得以推文形式張貼:
8.1.1 [板規 8] 所定義之申訴文章,須備齊以下要件:事情發生時間、
事情發生地點、事情發生經過、被申訴對象或機關、可供查證之連
結或對方回應
8.1.2 張貼申訴文章前,須先循正式管道向被申訴對象或機關提出申訴,
方得張貼
8.1.3 若被申訴對象或受理機關提供公開網址或可供查詢之文件號碼,請
將該網址或號碼一併貼出
8.1.4 若被申訴對象或受理機關未提供可供查證之管道,則必須等待取得
申訴對象或受理機關正式回應時,將回應與申訴本文一併貼出
8.1.5 若是向媒體投訴,則須等待媒體正式刊出後將報導內容貼出
8.2 認定標準:任何人發現均得通知板主、原作者、或轉文者處理
8.2.1 申訴文章違規:申訴文章不符合 8.1.1 ~ 8.1.6規範;
8.3 處置標準:依照違規狀況給予以下處份
8.3.1 申訴文章違規:砍文+ [板規 8警告] 一次
8.3.2 申訴以推噓文發表: [板規 8警告] 一週
8.3.3 累計達兩次 [板規 8警告] 者,給予 [板規 8水桶] 一週
8.3.4 上述處分後六個月內未再違反 [板規 8] 者, 8.3所定義之違規次
數減計一次
9.嚴禁分身帳號鬧板
9.1 本規範所定義之分身帳號,係須符合以下任一要件
9.1.1 相關帳號曾由帳號部判定為同一人持有
9.1.2 相關帳號曾主動承認為同一人持有
9.2 判定標準:滿足下列所有要件時,得申請帳號部調查,若帳號部門停止
查詢服務,得由板主自行判定
9.2.1 登入位址相近
9.2.2 相關帳號均有違規紀錄
9.2.3 相關帳號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主張相近
9.3 處置標準:
9.3.1 使用者違規紀錄為:所有相關帳號違規紀錄,依條文個別加總
9.3.2 違規紀錄條文個別加總後,若滿足該條文更高一級處分時,將適用
該級處分,如 [板規 3警告] 一次+ [板規 3警告] 一次 → [板
規 3水桶] 一週,所有相關帳號均為 [板規 3水桶] 一週
9.3.3 水桶時間為各條文各自加總後之加總,如 [板規 3水桶] 一週+ [
板規 7水桶] 30日 → 水桶37日
9.3.4 分身帳號判定結果成立後,不足之處分均應補足
10.其他事項
10.1 原始違規次數以板規 06.11版生效日2006年11月10日起算至2013年02月
28日止
10.2 新違規次數以板規 13.03版生效日2013年03月01日起算
10.3 被檢舉者提出申訴時,板主得依照小組長、群組長、或本站法務相關人
員命令公開檢舉信件
10.4 違規檢舉時效以違規事件發生起算30日內方為有效
10.5 本規範若有不足,板主得類推適用本站站規、中華民國法律,本規範牴
觸站規、中華民國法部份經本板直屬管理階層宣告無效者,停止其效力
10.6 討論嚴重失序時,板主得將相關討論進行鎖文處分,或向站方申請看板
禁言
******
16.12板板規引用前任板主TEMU2000 cassine之文章為範本做修改,若有疑問歡迎提出!
2017/01/02 修正劣文->退文。
2017/01/08 修正3.2.3
2017/01/08 修正排版。
2017/01/29 修正1.1.3 取消發文需依範本
2017/02/05 修正1.2 作者使用重新編輯增加的文字,均視為本文 (原先視為推文)
作者: zxcc79   2015-04-01 02:28:00
你誰亂夭吉
作者: pumafucker (pumafucker)   2015-04-01 02:38:00
好幽默喔 呵呵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4-01 02:39:00
我是帥哥(?
作者: jh961202 (阿電)   2015-04-01 03:00:00
連續四篇太明顯啦XDDD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4-01 03:00:00
XDDD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5-04-01 03:27:00
可惡,被騙惹
作者: XDDDpupu5566 (XDpu56家族)   2015-04-01 07:47:00
4/1
作者: loveyoucheng (晴榜)   2015-04-01 10:17:00
愚人節快樂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5-04-01 12:38:00
我的最愛剛好Railways跟MRT在上下 還想說怎麼一直按錯@@
作者: Deathlord (漫漫長路)   2015-04-01 13:35:00
你誰啊,不是鐵道板板主亂公告 (配合演出)
作者: klementhsu (klementhsu2000)   2015-04-01 14:17:00
......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5-04-01 14:18:00
靠腰
作者: Subscript9 (暱稱什麼的好難取)   2015-04-01 23:36:00
板主是帥哥XDDD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4-01 23:37:00
結束囉~感謝各位配合XD
作者: Subscript9 (暱稱什麼的好難取)   2015-04-01 23:40:00
馬上換回來了XD話說怎麼沒有人發錯邊Orz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5-04-04 23:42:00
我還想說MO PTT又錯亂了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12-21 21:31:00
說明一下改了那些地方吧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6-12-21 21:33:00
看不出改了什麼地方
作者: dxdy (=ρdρdφ)   2016-12-21 23:28:00
你誰?噓錯篇... 原本想噓下面那篇公告
作者: TWformosa886 (大員福爾摩沙)   2016-12-21 23:44:00
樓上XD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