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捷運521事件通聯記錄送交檢調偵辦 清查

作者: http60101   2014-06-05 18:46:55
捷運521事件通聯記錄送交檢調偵辦 清查洩密者依法告發 再次澄清外界疑慮 正式向兇嫌
提出民事求償
http://www.trtc.com.tw/ct.asp?xItem=77217855&ctNode=22278&mp=122031
針對媒體報導捷運521不幸事件當天,臺北捷運行控中心、司機員與站長無線電通聯對話
音檔一事,臺北捷運公司表示,相關影音檔案已提供新北地檢署作為證據;偵辦期間,遵
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規定,一經查獲,將向檢察官告發,依刑法第132條第3項洩密罪
,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外界若干疑慮,臺北捷運公司再次澄清如下:
一、 無行控中心指示事故列車離站而司機員抗命情事
行控中心接獲兇嫌已在大廳層訊息後,為避免兇嫌折返月臺傷及旅客安全,指示事故列車
關門駛離。惟與事故列車司機員多次通訊,得知車上仍有受傷旅客無法移動,行控中心於
是變更指示該列車不要出發,通知站長上該列車協助。並無行控中心指示事故列車離站而
司機員抗命情事。
二、 行控中心指示事故列車到站後等候通知再出發,並非列車過站不停
行控中心獲報:「車上有旅客拿尖刀,好像有刺傷其他旅客」,即指示司機員列車抵達到
江子翠站後,須停靠月臺等候通知再出發;亦已通知站長至月臺協助,自無要求列車過站
不停之情事。
三、 事故列車到站時對向列車已進站中,後因受傷旅客跑到車上及月臺邊需要協助,於
相關狀況處理完成後關門離站
當日江子翠站列車皆由列車控制員以無線電聯繫調度,事故列車於16:26:52到站開門後,
列車控制員正與事故列車司機員及江子翠站站長確認狀況時,此時對向月臺列車於
16:27:08自動停妥月臺開門。接著列車控制員請對向列車司機員在沒有安全考量情況下可
以先關門出發,惟因司機員回報有受傷旅客跑到車上及在月臺邊需要協助,故於相關狀況
處理完成後16:32:32關門離站。
四、 列車對講機功能均正常
司機員表示第一時間就聽到鈴聲,並透過對講機詢問狀況,惟當時無人回應,但從監視器
中發現有旅客在車上奔跑,因此立即通報行控中心。
五、 行控中心掌握現場狀況立即通報捷運警察隊
行控中心接獲司機員於16:26:25通報車上有旅客拿尖刀,好像有刺傷其他旅客後,即於
16:26:30開始進行內部動員,並於16:26:57通知捷運警察隊勤務中心:「江子翠有旅客帶
刀,然後刺傷其他旅客」。列車到站後,2名新北市轄區員警於16:30:45抵達江子翠站協
助處理。
六、 事發當時通報捷運警察隊、119及110等警察、消防救護單位
行控中心於16:26:57通知捷運警察隊,並於16:27:27撥打新北巿消防局2次,惟正處理事
情忙線中,故於16:27:50改撥通臺北巿消防局,請其轉知新北巿消防局。16:30:30 行控
中心再去電捷運警察隊勤務中心了解捷運警察位置,並請捷運警察隊勤務中心協助通報新
北市110。其後江子翠站站務人員分別於16:30:34及16:30:53撥通新北巿110報警。
臺北捷運公司於昨(4)日下午,向新北地方法院對521事件兇嫌鄭捷提出民事求償,計算自
103年5月21日至103年5月30日共計10日,運量減少約94萬5千餘人之營業損失,求償金額
新臺幣2,061萬餘元。
若受害家屬也向鄭捷提出民事求償,臺北捷運公司將以家屬求償為優先,另已提供被害人
及其家屬法律諮詢服務,若家屬提出對鄭捷民事求償要求,本公司將協助辦理,目前相關
律師團成員共有2名,將視未來需要酌予增加。
點閱: 206 資料更新: 2014-6-5 15:49 資料檢視: 2014-6-5 15:48
資料維護: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 wcc960 (keep walking...)   2014-06-05 23:30:00
先推倒數兩段 GJ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