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不要管那麼多
(1)同時遇到兩個跑著要佔壘包,壘包屬於後來碰到的人的。
(2)在這個case裁判第一個手勢是指Reyes並沒有被tag到。
(3)然後關鍵是Reyes除了滑壘以外出於本能反應碰了一下壘包,
所以這時候壘包是保護Reyes的。
(4)這時三壘手不知道是因為了解規則還是手滑
碰了一下Lawrie,這時裁判判出第一個出局。
(壘包屬於Reyes的,而且裁判當下認定Reyes是還有碰觸在壘包上的)
(5)再來最重要的我也覺得是最嚴重的失誤是,Reyes出於本能反應碰了壘包
但自己未審先判自己出局 所以離開了壘包,然後三壘手再碰了一下Reyes
所以第二個出局數就出現了。
第一時間裁判是非常肯定的 所以當藍鳥隊的人要跟他爭辯時
裁判才會先比Lawrie(你的壘包被占走了) 然後比Reyes(離開壘包)
接著雙手在指著壘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