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得到出版社大賞後的一些心得

作者: Iceoffreeze (碧戥)   2016-06-06 20:10:01
看到這次事件許多人都建議約不能亂簽
關於這一點我有一個好奇的地方
如果有些規定是訂在合約之外的那又要怎麼算?
例如拿某新人賞的規定來看
1. 所有得獎作者同意由主辦單位獨家取得利用其獲獎作品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公開
發表或出版。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出版。
11.獲獎作品之出版及公開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獲獎人不得再於他處發表獲獎作品。出版作品上所標示之作者名稱於簽約時經作者決定後,除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要求變更
。為利獲獎作品之出版,與作者充分討論後,主辦單位對獲獎作品享有建議及修改權限。
這兩條是否代表就算得獎者不簽合約 他所投稿的這份作品也不能自行轉投?
如果是的話 那有辦法靠辭謝獎項來拿回作品使用權嗎......(′‧ω‧‵)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6-06-06 20:49:00
第二項不就講了。第二項的意思是你投稿等同同意他們買斷版權,他們則承諾如果你得名會給你獎項,但不是用獎項買斷你的作品。啊不對說錯,那是別家的狀況。不過獎項跟買斷是兩回事沒錯。你投稿時就已經同意了這件事,不可能讓你已經獲獎享有這個「名譽」後才反悔。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16-06-06 21:40:00
某網頁小說記得就有過寫在使用者條款上面只要在上面發表就等於簽約的東西?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6-06-06 21:49:00
上面這種找上法院還比較容易贏,跟OLG條款一樣。
作者: cielo1318 (西雅圖萬歲)   2016-06-06 22:46:00
呃...白紙黑字規則都寫清楚了,本來就是要投稿者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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