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得到出版社大賞後的一些心得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6-06-06 13:37:51
離題回一個點,如果板主覺得不太適合的話,晚點自刪
那就是「為什麼不申訴或走法律途徑」之類的論點
說實話,台灣老一輩的老闆、老企業家才不怕這種途徑
我之前幫忙處理過一個Case(非原文這種文創業)
A方小公司製造的商品完全符合契約要求,對方驗貨也通過了
B方大廠的老闆就在最後一刻雞蛋裡挑骨頭
找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說這批貨不合他的需求,也不給你貨款
一擺就是一兩個月,不爽就自己來領回去啊?
但這種貨物基本上都是按照對方規格訂製的,你也很難拿回去另外找買家
一旦對方不要,那基本上就變成廢料
過兩三個月後B方再來跟你聯絡:
「不然這樣好了,我們用原價1/3勉強跟你收購,別說我不夠意思。」
這時該不該賣他?
跟廢鐵材等回收價比起來,1/3好像勉強還能夠回收成本
(小公司通常現金跟負債之類的東西比較緊
有時候貨款收不到,時間一拖長後壓力相對會較大)
走法律途徑?
對方大廠基本上都有固定的專業法務在,也不怕跟你打官司
(反正法務擺著也是要領固定薪水,不用白不用XD)
反而中小企業幾乎不可能有法務,都得另行花錢找律師諮詢
然後一拖搞不好就是一年半載過去,輸贏還不曉得,還很麻煩又花時間
大廠就算輸了也不過就是照原契約付錢,不痛不癢
當天出庭的時候,B方的律師也很無奈
聽說那間大廠的老闆就是習慣這樣整天玩小公司
大部分的小公司真的就是只能乖乖摸摸鼻子給對方砍價錢,畢竟是那個業界的大廠
很多生意都握在他的手上
很少有人會這樣最後選擇正面上法庭硬幹XD
※回到這次事件上
一個業界新的菜鳥,要怎麼要求他面對一個台灣獨占一方(輕小界)的大企業
還能夠充滿勇氣的去申訴,甚至走法律途徑要求解約、賠償之類的?
一來對方根本不怕你告,二來就算告贏了,然後呢?
解除契約後……搞不好業界傳聞鬧一下,就沒人會去再跟你簽約
又不是像某些超級大手,是人家拜託他出書
一個還沒正式闖出名號的新作家
會這樣出來PO文訴苦,感覺已經是放棄一切了……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6-06-06 13:42:00
這有啥法律途徑嗎...約都簽了不都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作者: genesic (嗯?)   2016-06-06 13:44:00
其實光就錢的角度來說,原文有拿到20萬了,剩下的講直接點大部分是奇檬子問題
作者: tmlisgood (菜市秋)   2016-06-06 13:54:00
有啥法律途徑,出版社犯了什麼法,合約又沒有保證期間內出幾本書
作者: genesic (嗯?)   2016-06-06 13:58:00
其實把簽約金(獎金)吐回去應該就可以談了啦,解約就付違約金啊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6-06-06 14:00:00
這樣沒比較好吧XD
作者: tmlisgood (菜市秋)   2016-06-06 14:01:00
又不是出版社提要解約的,解約是作者要付違約金講法律途徑的是要害作者喔,不要鬧了
作者: cielo1318 (西雅圖萬歲)   2016-06-06 14:04:00
這次案例不太適合這種做法。是說目前風向一面倒向作者,我看完沒有要檢討被害者,
作者: killme323   2016-06-06 14:06:00
這走法律途徑原則上無理
作者: cielo1318 (西雅圖萬歲)   2016-06-06 14:06:00
但中間有些描述也不過是一面之詞。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6-06-06 14:10:00
這方面就待觀察囉…
作者: cielo1318 (西雅圖萬歲)   2016-06-06 14:12:00
嗯,我是想說先不要引導到(萬惡)大公司vs(無助)小作者.現在作者這邊已經是有個結果...看出版社回應。
作者: wcl0222 (香菇)   2016-06-06 14:24:00
老實說我覺得這樣很直接不過真的是不打算留後路自爆了…
作者: www2967 (www)   2016-06-06 14:48:00
不覺得出版社會做出什麼 頂多公式化回應巴要角川道歉補償比被隕石打到還低...
作者: hollande (心愛騎士來喔)   2016-06-06 16:02:00
叫人去吉是三口大小姐的意見吧(大家離她遠點好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16-06-06 17:20:00
你這案例聽起來跟某郭姓大老闆怎麼這麼類似 xD
作者: reyana (あさまっく)   2016-06-06 18:17:00
我也覺得現在只有片面之詞,不用先帶入成小蝦米對大鯨魚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6-06-06 18:18:00
目前出現的資訊看起來也不是對抗... 就溝通問題吧
作者: onepiece2041 (我的老婆叫姉崎寧寧!!)   2016-06-06 18:25:00
o劇情電影好像也演過,三個人弄出新的衛浴設備,買家還借錢給他們生產,最後說不爽給貨款讓三人破產東西法拍後再用低價撿走...
作者: Rhime19 (失控人生)   2016-06-06 22:39:00
老實說信賴感破滅也不是事後補償救得回來的東西……
作者: kuochuwon (黑輪桑~ YO)   2016-06-07 00:28:00
如果把目標訂在個人的話呢,跟那位編輯提背信罪之類的.
作者: reyana (あさまっく)   2016-06-07 01:23:00
重點是現在也只是片面之詞,編輯到底是否有作者指控的這些事情甚至背信什麼的也還不能確認吧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6-06-07 03:15:00
實際情況不明確,所以很多事情都還不要說死我這篇主要的目的是想說,一個人要叫他去對抗業界大廠是件很艱困又漫長的事...
作者: baruti ( ′-`)y-~)   2016-06-07 09:26:00
高牆跟雞蛋 選囉
作者: yoyo35141 (雨宮伊織)   2016-06-07 13:06:00
推原po 這個雞掰例子在早期台灣業界非常普遍
作者: sudekoma (′・ω・`)   2016-06-07 17:54:00
看狀況。如果是卡神那樣的雞蛋,我反而會站在高牆那邊。
作者: kumafuture   2016-06-07 19:59:00
某國gap就是這樣搞,當年弄死一票台灣廠。至今個人都抵制他不買。坦白說,原po除了換筆名沒有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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