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b-1J9jp (StockPicket) 不服判決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4-04-01 00:54:52
致小組長:
1. 此項4-2-3判定
就記憶中過往10年來歷任版工的執法狀況
可以簡單說,就是不放行任意丟一個問題
此款規定交接多任版工,走到如此執行原則
也是過往版上出現了太多基本款的問題,或是推測式大哉問
不然一個討論區,怎麼會不讓人問基本交易問題或是可自行搜尋解答的問題?
「未做功課就提問」這點
反過來說,要有最基本的問題分析,方可得到認同
這點認定存在於模糊空間,本質上採以合議制的多數決認定
尚屬勉強可行的辦法
尚請小組長依申訴人自身發生的故事,及版規本身對文章的要求
做出複決
2.他人狀況一碼歸一碼
如要因此納入他人文章的審理
也違背股檢版規的要求
(股檢版熱心版友又何必照規定一文一文發,直接貼圖叫版工自己處理更省事)
3.水桶一年經查為累犯多次導致
前次違規4-2-3成立於2023/6/1,當時因累進制罰至30天
解禁後未滿一年又再犯相同規定,方才加重至365天
累進規則援用現行規定,無特意加重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板主laptic與rayccccc與 aloness於72小
: 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對申訴文
: #1b-1J9jp (StockPicket) 支持或反對原判決的理由。
: 註: #1b-KVemi (StockPicket) 為相同案件延伸,若內部論點
: 有可討論之處可一併回應。
: 本文同步轉發至laptic/ rayccccc/ aloness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S9125126 (SS)》之銘言:
: : 申訴人 :s9125126
: : 看板板名:StockPicket
: : 被申訴人:laptic/aloness/rayccccc
: : 申訴訴求:不服 #1b-1J9jp (StockPicket)
: : #1b-KVemi (StockPicket)
: : 申訴判決
: : 申訴理由:
: : 我的文章 請益 應非伸手牌
: : https://i.imgur.com/AadsHyt.jpg
: : 我已經有先查詢00940的相關資料 在文章已經有說認購金額
: : 跟認購截止日期及上市日期 跟預估購買持股範圍
: : 這以上資訊不先查找做功課相關資料 不可能會寫得出這些資訊
: : 再來我在股版查找00940相關文章 都沒找到所要資訊 所以我才發問的
: : 然後我於3/15發文 被版主刪除後 後續又有人於3/18發問相同問題
: : 至今看到文章仍然存在
: : https://i.imgur.com/aQf5cv0.jpg
: : 而且股板板規的伸手牌
: : 定義為請益卻未做功課
: : 此定義應不包含有做功課但可能不足的人吧?
: : 若是有做功課而不足的人符合此規範
: : 是否要先修改板規?
: : 另外正常我被水桶幾個禮拜或一個月我都可以想想就不爭取了
: : 但是因為此次水桶 被禁一年 所以才特別力爭
: : 再麻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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