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股票版版主有人違規不處置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1-25 06:26:35
致組務、申訴人,謹回覆如下:
一、板主已經多次強調,非當事人不具檢舉的資格;如同組務判例所言(註一),這也是
  過去說明過的事情。
二、按照所提推文內容:
→ blueblue726 : 下次再發文是我獲利破百萬的時候 希望大家愛上船船.12/20 21:18
→ blueblue726 : ..船要開囉!12/20 21:18
→ guilty13 : 哀~ 就算賺到百萬 也早已經買不回名聲了12/20 21:24
→ guilty13 : 有些東西 臭掉 就是臭掉了 不可逆就是不可逆12/20 21:25
  這明確是雙方之間的對話,在第三者介入的情況下,請恕板主群無從認定當事人是否
  確實有相當感受。且推文中「有些東西臭掉」無明確負面定性,所以灰色地帶不應由
  他人提請認定。
三、另該案當事人(即本案訴外人)曾提出檢舉(註二),但因為格式錯誤(給錯文章代
  碼)且無修正而無法受理,如今竟然由無利益關係之第三方提案,其背後動機實在令
  人費解。
四、綜上,板主群一致認為違規不成立之判定實屬合理;另也請組務審查,本案申訴人是
  否有濫訴、癱瘓板務運作之行為。
以上說明。
註一:#1ai2KXLS (Law-Service)
註二:#1bWlVwBm (StockPicket)
※ 引述《a926918tim (長榮海我的天目標300$)》之銘言:
: 申訴人 :a926918tim
: 看板板名:Stock
: 被申訴人:laptic/aloness
: 申訴訴求:應執行版規
: 申訴事由:
: 申訴案#1bcdLt-a (StockPicket)
: 檢舉違規4-5-1. 引戰、人身攻擊:
: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 被檢舉人明顯對特定人物上方推文的版友攻擊他
: 違規事實明確
: 怎會版主回應非當事人不認定?
: 版規變成雙重標準
: 根本無視版規請小組長處理
: 此人多處攻擊不同帳號版友
: 板主竟然能包庇成這樣 會不會太離譜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