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拖延板務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4-01-24 23:45:11
致小組長,就本案說明如下:
一、併案與否?
兩篇檢舉文,就N版友發文內容是一致的
唯第一篇因有第三人亂入,致被檢舉人答辯偏題嚴重
故請N版友自行評估是否重新發文
否則仍依原檢舉文及所有包括第三人答辯內容進行審評
N版友自行判斷後重新發文,故判斷應以第二篇檢舉文為接件依據
第一篇檢舉文,包括推文內容及後續回文則排除在審理證據之外
二、組務版申訴拖延未處理
依N版友申訴引文
N版友第二篇文於12/8發文
小弟已於12/13答覆完成,無拖延情事
二、本案案情釐清
本案就被檢舉人P版友與檢舉人N版友
提報發生事由肇因於他版
#1bRA5oQS (Marginalman) *邊緣人版
N版友發文向另一位Y版友討論的罷免板主事宜
N版友檢舉內容有二
-其一「被汙衊為鬧板、毫無是非、挾帶私人恩怨,已經違反板規4-5-1」
惟發生事由來源為他板內容
若要接案審理,須要求發文的N版友說明在Marginalman的發文事由與原因
然這項證據釐清措施,個人判斷超出股票版版工職權
因此該案屬於跨版面爭議,個人見解
在組織管理上,須尋求兩個版面的共通管理單位審理
或是取得共通管理單位授權,始能辦理
否則N版友是有充足理由(他版事務),拒答
-其二檢舉內容
「也並非如他所說根本不會來股板,我本人就曾在股板推文過
該看板許多板友也都有在使用股板,指責該看板板友
「根本不會來股版但很想控制股版」是嚴重的不實指控。」
N版友以「一年前有來過股版回文」為證據反駁
所以檢舉事由是放在「有沒有在股版發言紀錄」
(然如檢舉文中說明,發言頻率認知,不會影響到N版友的權利或人格損害)
N版友就「想控制股版」這項敘述,沒有反駁
結合P版友揭露N版友在他版文章,及N版友的檢舉文中暗示內容
存在不利股票版版務運作之意圖
*這裡要強調,有沒有這麼做,是另外一回事,現階段未進入討論範圍
審理上需要釐清來龍去脈
但不宜逾權處理他板事務
這是比較為難的地方
故僅能「不受理」辦理(職責不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