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3] #1YNH4HUL 原判板主:laptic

作者: towe77 (安)   2022-11-01 10:05:04
※ [本文轉錄自 StockPicket 看板 #1YNL92Sd ]
作者: towe77 (安) 看板: StockPicket
標題: [申訴] #1YNH4HUL 原判板主:laptic
時間: Mon Apr 18 19:57:51 2022
欲申訴文章代碼:#1YNH4HUL (StockPicket)
原判板主:laptic
申訴說明:
板主雙重標準

文章代碼(AID): #1YNH4HUL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50266385.A.795.html
噓 f87968796 : 我會帶著機組人員一起墜機的04/18 15:00
對該則威脅我國公共危險推文,依板規具體提出4-5-1 與 4-0 檢舉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4-0. 4-1至4-10規範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刪文、退文並加重處分。
L板主判定不成立,原因未知
但以下兩篇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N4gtp_ (StockPicket)
使用「跳樓」
推 laptic: 其實改次只要簡單說明,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即可,不過該04/18 12:45
→ laptic: 部分瑕疵不影響最終判決04/18 12:46
→ laptic: 4-5-1 成立 04/18 12:46
使用 「文盲」
文章代碼(AID): #1YNG4FSv (StockPicket)
噓 f87968796 : 空到你跳樓跟叫你去跳樓意思一樣喔 文盲
推 laptic: ......04/18 14:12
→ laptic: 4-5-1 成立04/18 14:12
跳樓、文盲皆以 4-5-1成立
由上述兩案
令人不解 「 帶著機組人員一起墜機 」
此一更加強烈威脅、挑釁語意,無法照前例成立
因此提出申訴,還望版主群給予合理解釋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4-18 12:45:00
其實改次只要簡單說明,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即可,不過該部分瑕疵不影響最終判決4-5-1 成立......4-5-1 成立
作者: m13579 (髮箍)   2021-04-19 09:14:00
版規不就說板主"主觀"判斷了 你覺得有問題建議直接報警所以呢? 違法又不等於違反版規 板主判沒有違反版規是哪裡跟本國法律牴觸??????我國國安法有規定違法要水桶嗎?????法律優位原則也是要版規或者版主判決有違法才適用吧 我看不出來版主的判決是有哪裡跟我國法律牴觸 還請您說明當然每個人都有權利對版主判決提出申訴 成功了也是多桶覺得當事人違法直接蒐證給檢調比在這邊申訴還要實際
作者: floatandy (飄浮漫遊者)   2021-04-19 23:03:00
不好意思,加入討論一下。個人解讀版規認為「你」這個字,因針對文章作者或推文者是成立版規4-5-1對特定人部分;至於「跳樓」、「文盲」應是屬於4-5-1的違規行為手段,或屬於4-5-2的不雅用詞規範。提出拙見供參考。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21-04-23 16:58:00
竊以為可判違規,待所有板主決定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4-25 16:44:00
經內部討論後,同意改判違規,本日執行處分已改判處理要以‘影響市場走向’為主,造謠情節不嚴重的話,不會用到該板規
作者: towe77 (安)   2021-04-25 19:12:00
「或內容違反我國刑法者」 這部份,你們的認定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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