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3] BigBanciao板板主對違規者不處理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20-12-19 19:54:11
※ [本文轉錄自 Kamiya 信箱]
作者: Kamiya (谷實)
標題: Re: 檢舉: 公佈個資
時間: Sat Dec 19 19:43:09 2020
不要因為自己不想用的板規判違規就腦羞啊 = =
還腦羞到連字都打錯 到底是誰沒毛病
板規只有這句 "文章或推噓文含有公布他人個資之嫌"
過去板上發生什麼事情干我屁事? 干這件事屁事?
你硬要扯 請你先把板規偷偷改成 "公佈他人姓名者違規"
法律見解就是 不是只有姓名叫做個資
能夠連結個人的 都叫做個資
※ 引述《bencheming (斑鳩明)》之銘言:
: 是你要拿法律判決來講的阿
: 我就回你法律見解啊~ 沒毛病~
: 不要自己惱怒就來責怪人吧 ="=
: 版規:
: ●曝露他人個資
:   請詳參個人資料保護法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  
: 目前增加:
: 除已公開資訊外(如商家電話),文章或推噓文含有公布他人個資之嫌,
: 經板主認定立即刪除推文或文章,違者終身水桶。
: 當初會立這個是因為有人把帳號和真實姓名做連結
: 真實性名在本站不是得公開揭露的資訊
: 但是PTT帳號是可以公開被搜尋揭露的
: 有人說A是你的分身,所以呢? A這個帳號在本站是不得揭露的資訊嗎?
: 他符合個資法的個資嗎?
: 板規請你參閱你看了嗎?
: 如果你覺得這個見解有問題,我覺得你可以依照通常程序向小組長做交付判決的申請。
我是尊重你板主身份才多跟你回幾封信
不然你在那邊嘻嘻哈哈挑釁 你現實中也是這樣跟人相處的嗎?
還是因為有了板主位子 官威來了 就覺得自己在網路上很偉大了?
: 不然哪天突然有人在版上認親,是不是也要桶他?
: 有人突然家人走失了在版上尋人,是不是也要桶他?
: 有人說A帳號和B帳號有貓膩,是不是也要桶他?
: 有人趁亂告白另一個帳號,是不是也要桶他?
搞清楚
那是你的問題 還是你要下台讓我當板主 判給你看
很難嗎
板主不會當 就不要當了
你要請教我? 可以啊
我告訴你答案就是 照板規判水桶惡意涉嫌侵害他人個資的使用者
希望這樣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還有
不要再鬼扯了
違規的 該判就判
今天我跟你在講這人涉嫌洩漏個資 違反板規
你跟我扯誰家人走失 這哪招?
: ※ 引述《Kamiya (谷實)》之銘言:
: : 你還是沒搞清楚 或者刻意迴避問題
: : 我再說清楚一次
: : 洩漏個資這件事情和名譽貶損是兩個問題
: : 今天我檢舉的是他違反板規也不是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 : 你的板規也不是寫洩漏個資造成名譽損害才違規
: : 你如果要拿個資法來逃離你自己設立的板規
: : 那今天跟你談什麼都談不下去
: : 另外
: : 我再提醒你一點
: : 你的板規寫的不是 公佈個人個資 而是 有公佈個人個資之嫌
: : 就要終身水桶
: : 所以你要我論證D600dust是不是我的帳號 不用
: : 因為他的行為不管怎樣 都絕對是觸犯板規的
: : 請再慎思並且做出正確判決
: : 還有 當板友在跟你正經的檢舉 你嘻皮笑臉的態度 ^^ 會讓人覺得你在嘲弄受害者
: : 並不會讓人覺得你在緩和氣氛或者展現幽默 就只是想嘲弄而已
: : 不過
: : 回歸重點 他違規了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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