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20250610001
【裁判日期】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六月十日
【裁判案由】antistar [申訴]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
【裁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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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駁回,維持原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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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本案件系爭點為是否針對性人身攻擊。
二、maga0525 的文章使用「我們雙北」自稱,表達對雙北執政的不滿及對高雄的讚揚。
三、antistar 的推文直接回應文章,提及「綠畜」及「雙北」,質疑「綠畜」為何留在
雙北,語氣挑釁。
四、承上等,組務認為案件為a君確實有對作者m君的指涉,茲因申明政黑板版主享有心證
自由之權利,經審酌相關事證,組務認為尚無積極證據足以推翻原處分決定,爰維持
原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