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amesSoong申訴案判決

作者: jimjohny (吉米)   2019-07-31 23:22:05
判決主文:
請Neptunium/mark2165/kero2377板主重新審理#1TBdiNda (HateP_Picket)檢舉案。
判決理由:
一、
根據政黑板板規
2-4f.
f.新聞:張貼付有來源之新聞
2-5f
f.「新聞」、「轉錄」文章限發表3天內之新聞。
顯見僅有以新聞為標題,
始限制發表3天內之新聞,
其餘標題下所引用之新聞,
並無3天內之限制,
故申訴人並未違反本規定。
二、
至於使用者是否違反板規2-5c.或其他相類似之規定,
進而違反2-5a.超貼新聞之規定,
為尊重各板之自治原則,
請板主重新認定。
三、
另政黑板板規2-17有手動置底之規定,
此部分經小組長點閱申訴人之違規文章,
除6/10、6/11、6/13三篇以外,
其餘申訴人文章之短評及新聞內容皆不相同,
似未見申訴人有手動置底文章之情事,
請板主於重審時,
一併詳加論述此部分,
倘認定申訴人未手動置底,
則應解除水桶或僅判超貼新聞之部分。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9-08-01 06:14:00
感謝小組長明鑒 有兩個問題請教1.是否有限板主在一定期間內重審 不然以兩位板主硬拗的能力來看 也可能拖到天荒地老 成為變相水桶 2.既然小弟已經遭受多天冤獄 這段時間能否抵掉重審後的水桶時間 懇請小組長明示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08-01 10:41:00
重審意見已發表#1TGapNq7 (HateP_Picket)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9-08-01 10:51:00
◆ 無法發文: 使用者不可發言(尚有216天)問題是小弟在政黑的水桶還是216天啊 政黑板主陽奉陰違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08-01 10:53:00
你知道什麼是和議制嗎?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9-08-01 10:53:00
希望小組長杜絕政黑板皇鑽巧門的不良行徑那N板皇的意思贊成撤除另外兩個板主職務嗎?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08-01 11:00:00
k板主已表示意見,JamesSoong修正為70天扣掉已執行15天,固繼續執行55天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9-08-01 11:08:00
小弟po文要求撤除板主職務後 兩位板皇的速度有加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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