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HelloLadies申訴案(hw102050 違反組規)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7-02 00:39:10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判決
: 1.本案請回政檢板討論
: 2.政檢板規7-2條無認定方式前,仍不得使用,使用之板主直接組務警告。
: 不再勸導或容忍。
: 理由
: 1.板規制定為板主權責,小組無權介入,板務討論請回專板
: 2.未完成認定標準前不得使用,以免重演 #1LUv2ycM (L_SecretGard)案
: (廢到笑案)
: 推 wac08: 廢到笑 這也能檢舉? XD 06/07 21:20
: 原文並未出現 ID/暱稱/代稱,故不符合 [禁止下述特定對象]
: 二位板主大力為本案想出各式理由證明,在該員檢舉案下罵檢舉人
: 完全不違法,卻對完全不相干之簽名檔提出人身攻擊檢舉。
: 標準讓人無法捉摸,現新規又出現"經板主認定"等字眼。
: 因小組對政黑板主群之認定標準,無法理解。
: 故在政黑板主群將認定方式公告前,不得使用有關"經板主認定"之板規。
1.比起提出本檢舉案更早前就再於正黑檢舉板提出,問題是HW102050板主從一開始就是
 那種不願意重視的態度(或許跟自己因為7-2)被警告過有關?
┌─────────────────────────────────────┐
│ 文章代碼(AID): #1LYikLCf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關於過去就發生爭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5159445.A.32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448 9 6/24 HelloLadies □ [建議] 關於過去就發生爭議的7-2相關問題
2.去信要求其正視,也未獲得充分回應,才不得已在本板提出來希望換取重視。
3.小組長早再6/10就裁示過應建立起判決標準,可是到了6/25新板規頒布卻仍無改進。
去信要求後也沒獲得任何回應。如果此案沒有繼續關注是否板主就可以裝死到卸任?
4.尊重小組長裁決,不過是否耶應該請政黑板主群定訂個時間表,在期限內做出標準表來。
以防止過去以拖待變的狀況產生。政黑板主有權利訂定板規,也就有義務應該解釋清楚。
不然可見再過一段時間,板規訂定不周詳的情況,反正沒有壓力板主也愛理不理。
造成板主對於板規應盡義務的怠惰。
以上補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