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1294 (附件2)

作者: RaveMan (找尋不一樣的新鮮生活)   2015-03-26 13:18:14
※ [本文轉錄自 FishShrimp 看板 #1ElKg6mr ]
作者: RaveMan (找尋不一樣的新鮮生活) 站內: FishShrimp
標題: [公告] 關於k01294聲稱提告之板主聲明稿
時間: Sat Nov 12 00:17:07 2011
本人(PTT站內ID:RaveMan)於批踢踢實業坊一bbs站內魚蝦板(Fishshrimp)擔任板主一職
在今年11/09,使用者 k01294在魚蝦板(以下簡稱本板)張貼一文
(該文已被原作刪除,但本板精華區有被原作編輯的備份檔)
該使用者在推文先說"自己用蟲標用了一年也釣的嚇嚇叫"
緊接有板友發表"如果真的嚇嚇叫就不會在這裡叫了"
隨後原po修文後,又站內信給板人本人,希望板主懲處那些人
(所有信件皆已備份)
簡言之就是自己把自己的文章修到對自己有利後,再對他人提出檢舉
而這一切,我剛好在管理版面,我都看在眼裡
而我於Fri Nov 11 00:59:50 2011發表一篇文章 [公告] 警告名單 - k01294
在公開版面以板主身分,希望使用者K01294能夠自重
不料該使用者卻在該公告文下寫道
→ k01294 :我修文只是為了避免擾亂秩序 11/11 02:25
→ k01294 :並且並不規定說不能修推文 11/11 02:25
→ k01294 :水桶一周就來吧!!! 11/11 02:26
→ k01294 :小小一個蝦板竟然無法容忍一個求教文還要狂嗆 11/11 02:27
→ k01294 :酸人的定義原來都是板主說了算 11/11 02:29
→ k01294 :並且我並沒有誣告 11/11 02:30
→ k01294 :噓的點何在?板規並沒有說不可!!! 11/11 02:31
於是乎我以板主身分
依照當時現行板規
1.6 1.7
6. 惡意影響版面秩序或擾亂版面安寧 (水桶一週)
7. 涉嫌引戰、謾罵詆毀、挑釁、酸人 (水桶一週)
3.4 3.5 3.6
4. 若有人竄版規漏洞,影響版面,版主有權立即停止其行為
5. 若遇價值觀認定、個人觀點之表象認定,以版主觀點判定
6. 若使用者為違反同板規之累犯,版主得以倍數加重其刑責
最先只懲處30天
但隨後由於他一再來信騷擾本人,內容頗具敵意且涉嫌威脅恐嚇
再翻閱他在以前於版本的文章以及過往的言行舉止(ex:於本板直接批評板上規定等)
再加上此事事態嚴重,涉及偽造文書以及謊報
本人決定改懲處十年,且已表明若不服可至組務板上訴
=
另外本人在此聲明
1.本人從未公開使用者k01294所寄給我的信件
2.本人依板規行政,絕無偏頗
3.該使用者k01294若對本文之陳述有異議,請於法定時間內於組務板提出異議
也請將所有事件看在眼裡的板友們於本文推文處表態
若我所陳述屬實,請推"此文之描述皆屬事實"
若發現我有闡述不實之處,也請提出
由於該件事情之原文已經遭到使用者任意更改最後甚至砍文,且無法還原
只好經由本文來釐清真相和責任,並用於未來上庭對簿公堂用
造成板友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作者: aching882000 (阿慶)   2015-11-12 02:50:00
此文之描述皆屬事實。
作者: CUTE12071207 (餅乾)   2015-11-12 21:49:00
八卦嗎八卦嗎?一陣子沒來蝦板就有八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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