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XeX (心愛騎士團異端審判騎士)
2025-10-05 18:26:28申訴人: BoXeX
被申訴人: hidog
看板板名: Tech_Job
判決內容: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1elv9wS7 (Tech_Job)
申訴訴求:
解除水桶
申訴理由: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該看板板主
只因被批評水桶方式
就意氣用事直接水桶十年
甚至在一開始連水桶理由都沒有
是後續才修文補上
後續補上的板規4及板規12也是牽強
以違反之原推文來說
→ BoXeX: 第一步提高標準 第二步選擇性辦案 111.82.2.199 09/09 10:23
→ BoXeX: 完美 讚讚 111.82.2.199 09/09 10:23
→ BoXeX: 反正現在被桶的人的立場 111.82.2.199 09/09 10:25
→ BoXeX: 跟不被桶的人的立場都很明確了 111.82.2.199 09/09 10:25
→ BoXeX: 立場不正確的好自為之啊 講話小心點
首先是板規4
四、其他發推文禁止事項
‧ 禁猥褻不雅文字等
‧ 禁止手動置底、洗版、鬧版、無意義推文
‧ 禁討論如何逼退員工
‧ 禁貼有毒連結、盜帳號連結
‧ 禁竄改/刪除他人推文
‧ 禁止回覆公告文
‧ 討論版規/版務時請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避免侮辱或攻擊性用語
違反者水桶一週
板主後續溝通宣稱違反其中的
‧ 討論版規/版務時請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避免侮辱或攻擊性用語
但這邊並沒有任何人身攻擊
且說到選擇性辦案
以被水桶推文那篇的本文 #1elbbzaI 來說也是有所本
雖說這邊評論不一定正確
但至少並非無的放矢
而板主回覆提到沒建設性建議才桶
若以這標準來看原文 #1elbbzaI 底下幾乎有推文都該桶才對
明顯只是被批評就任意水桶
十二、其他規範
‧其他違反法律、站規或善良風俗者,板主視情節處分
‧雖未明訂規範但板主認定需處置者,板主視情節處分
‧若文章構成商業侵權,請廠商或公司走法律途徑,並根據判決決定是否刪文
這邊完全是濫用板規
一個非人身攻擊非洗文沒違反站規或法律的推文可以直接加到十年
只能說明板主完全是被批評就濫判
最後抱歉最近忙只能在快到期限才有空申訴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