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申訴信件一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11-26 14:19:15
※ [本文轉錄自 ForgerEames 信箱]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標題: 打工板被警告之申訴
時間: Fri Nov 25 15:11:42 2016
板主您好。
昨天在打工板檢舉專區發現自己被警告了:


已寫信給處份的打工板專用帳號,但並無回音。所以只能再寄一封給您。
(若該帳號可以作處份,卻不需要回應申訴信件,
這樣的無敵狀態是否太不合理?)
我必須強調自己從頭到尾在該檢舉區都是留檢舉相關推文,
也都有附上要檢舉的文章代碼。
我清楚記得,
被刪除的推文是針對某篇徵求召集人的計薪方式有違法之嫌的檢舉。
該篇文章寫明召集人找到10個人去聽演講,可以拿800元。
對於這樣的薪資計算法我有疑問,於是附上文章代碼在檢舉專區詢問,
目的是希望板主能明察,結果推文被刪除,還說與檢舉無關。
請問我何錯之有?
不想處理檢舉就可以直接刪推文,並且亂加罪名?
若前述的薪資計算方式沒有違法,那板主大可以不受理檢舉;
若板主查明後,認為該薪資計算違法,那就刪文,
為什麼到最後卻是我被刪推文警告?
我認真看過文章,認為有問題,
所以在檢舉專區推文,也按規定有附文章代碼,
結果卻是這種不合理也不合程序的處理方式,我無法接受。
請板主將該推文一字不漏復原,並說明該推文哪個部分與檢舉無關!
若沒有清楚地解釋該推文的錯誤在哪,愛刪就刪,
那是違反明確性原則的!
請板主回覆並解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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