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WiserWilly 申訴 Sgenius 案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23-05-21 16:41:09
【裁判字號】 D0097
【裁判日期】 民112.05.21
【裁判案由】 WiserWilly 申訴 ask 板主 Sgenius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WiserWilly 不服板主 Sgenius 水桶退文判決,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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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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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aHecWpU 辦理。
二、
援引 ask 板規 #1Gsc-eqO (ask):
四、禁止吵架、挑釁、謾罵、引戰等行為。
違者砍文並水桶三天以上,嚴重者退文。
再犯一律退文並水桶一個月以上,期滿後再犯永久水桶。
推文違反者,警告或水桶三天以上,嚴重者可加罰至水桶一個月以上。
以上標準均由板主裁奪,板主保留隨時更新板規之權利。
板主得依情節大小、是否知錯改過等因素,減免或加重其懲處。
三、
判決說明:
1.
檢視申訴人之兩篇文章與編輯文章內容,
雖分別為詢問測驗智商問題與吃藥問題,
但皆因與底下推噓文者爭執,
板主判定其用詞已達侮辱性詞語或吵架、挑釁,故依板規裁定累犯退文水桶。
第一篇文章 #1aHef3sp (L_LifeInfo) 中,
"瞎雞巴"一詞雖個人感受程度未必相同,但單看字面意思確實有侮辱性意涵,
板主因看板管理考量所採取之認定標準並無不當;
第二篇文章 #1aHefCJ_ (L_LifeInfo) 中,
板主認為編輯文章內容中"不想看就滾"屬指涉性針對特定板友並脫離理性回應,
小組認為板主判定為吵架、挑釁也無不妥,
小組尊重板主判定標準。
2.
再檢視溝通信件中紀錄並經小組實際查證,
申訴人文章被退文是因為已在看板有累犯紀錄,
故板主依板規裁定累犯退文,並依情節裁定水桶並無違失。
裁定申訴案駁回,
本案維持板主 Sgenius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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