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8] Fw: (WiserWilly) Re: 問版版主好

作者: Sgenius (*)   2023-05-09 15:36:35
※ [本文轉錄自 Sgenius 信箱]
作者: Sgenius (*)
標題: Re: 問版版主好
時間: Tue Apr 18 22:00:50 2023
※ 引述《WiserWilly (大佑池九)》之銘言:
: 我要檢舉:
: 1、
: https://www.ptt.cc/bbs/ask/M.1681232085.A.F1D.html
: Schottky版友罵人臉皮厚
: 2、
: https://www.ptt.cc/bbs/ask/M.1681652041.A.D94.html
: 我說人臭嘴要被水桶
: simonfz
: Schottky
: 以上兩位也同樣罵我臭嘴,應該也要水桶
您好,
https://www.ptt.cc/bbs/ask/M.1681232085.A.F1D.html
判定Schottky
→ Schottky: 連簡單的靜態網頁詐騙都分不出來還敢臭嘴,臉皮也真厚啊 04/13 02:53
不違反板規四,不予處理
https://www.ptt.cc/bbs/ask/M.1681652041.A.D94.html
判定simonfz Schottky兩人推文不違反板規四,不予處理
細節下方一併說明
: ===
: 想請教下,同樣都是謾罵,為何另一位SYSH24只有水桶三日?
: 只因為我是發文者,我就要判比較重嗎?
: 第一篇文章,是SYSH24先嗆說這種拉基你都信怎可能贏過95%的人
: 語句中帶貶抑讓我非常不舒服,也已經到了引戰的地步,我才會回嘴
: 但我說蝦雞巴猜並沒有人身攻擊,他說我蝦雞巴腦袋,已經人身攻擊,程度不同
: 難道別人來我文章嗆聲引戰,我回嘴,我就要退文,對方只是水桶三日嗎?
此篇主因推文內互相爭鬥,且出現"瞎雞巴"等普遍被視為侮辱性用詞,故判決兩人均
違反板規四。
四、禁止吵架、挑釁、謾罵、引戰等行為
違者砍文並水桶三天以上,嚴重者退文
再犯一律退文並水桶一個月以上,期滿後再犯永久水桶
推文違反者,警告或水桶三天以上,嚴重者可加罰至水桶一個月以上。
退文是因為板規四累犯,故由退文起始
: 這對我來說並不公平,我常常在ask版發文,但根本不常跟版友起爭議
: 第二篇文章
: 是因為前一篇文章SYSH24跟Schottky,都已經在我文章內鬧得不愉快
: 所以兩人都在我文章裡直接噓起來,講些沒幫助的話
: 我跟他們說不爽看就拉黑我,沒必要來我這裡噓
此篇主因推文內"不想看就滾",認為是指涉性針對特定板友並脫離理性回應,故判決
違反板規四。
至於前面提到的"臭嘴"/"嘴臭",雖帶貶義但還不到侮辱性程度,且該些板友回應都
還在理性討論內,故判決未違反板規四。
: 我承認因為我看到這兩個ID噓我有點情緒,但不是故意找吵架
: 若有機會獲得版主輕判,未來會注意在板上的互動,感恩
以上說明,謝謝
: ※ 引述《Sgenius (*)》之銘言:
: : → Sgenius: WiserWilly #1aDP3LyT 板規四 退文 04/17
: : 22:31
: : → Sgenius: SYSH24 #1aDP3LyT 板規四 水桶三日 04/17
: : 22:31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