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再議狀遞送與填寫相關疑問

作者: YIHE (繪崎可樂助)   2025-12-14 00:59:24
當事人是看開了,我是熱血想幫寫再議程序,想請教各位前輩一些問題:

1. 原不起訴處分書告訴人只列姓名,住址字號詳卷,再議狀是否也可寫詳卷?
2. 自行送達地檢時,需準備主文、副本自留,那也要準備給被告的繕本嗎?網路上說法不?
,如果要準備,告訴人的個人資料不就暴露了嗎?原處分本來就寫詳卷。
3. 如果要送繕本,因為不知道被告住址,應該會請地檢轉寄?

感謝各位囉!
作者: WindT (呼呼)   2025-12-14 05:27:00
地址可寫詳卷、再議不用繕本
作者: YIHE (繪崎可樂助)   2025-12-14 09:29:00
樓上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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