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抖音上這樣的行為算詐欺嗎

作者: sintek (星特客)   2025-12-09 11:28:12
幫朋友代問
朋友最近在抖音上迷上一位女主播,瘋狂送禮給對方,花了台幣大約360萬。
根據他的描述,我大概敘述一下一些相關人物角色關係。
角色介紹:
A男:朋友本人
B男:自稱是女主播忠實男粉絲,實際上是女主播公會的公會長,也是女主播男朋友。
女主播收到粉絲贈送的禮物,公會長可以從抖音官方提取相對應的提成獎金。
C女:女主播,為B男公會旗下的女主播,也是B男的女朋友。
過程敘述:
A男在11月中,開始follow女主播的直播,然後中間過程結識B男,
B男自述自己是女主播忠實粉絲,然後分享較便宜划算的抖音金幣儲值連結給A男,
因此A男開始與B男有交流聊天互動,期間B男一直暗示A男,C女一直很想要去日本參加
抖音官方頒獎典禮,但是直播成績達不到沒辦法去,
如果A男可以協助幫忙贈送禮物給C女衝分數,B男也會幫忙A男一起贈送禮物給C女。
但是其實B男的公會長身份,可以實際從C女從觀眾收到的禮物當中,
從抖音官方獲取相對應的提成獎金。
A男後來也順利幫助C女的直播成績達標,可以去日本參加抖音官方頒獎典禮。
但後來A男從別的觀眾口中得知B男跟C女的實際關係,感覺自己被B男話術欺騙以及慫恿
才贈送那麼多禮物給C女。
A男現在想要對C女討回送贈送的禮物的抖音金幣,請問這樣是否有機會提出詐欺告訴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12-09 12:38:00
先不提就算照你的敘述也沒看出詐欺了什麼,要告你得先花一大筆錢去中國請律師調查證據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12-09 12:38:00
想太多要是這樣就詐騙,那中山北路酒店要設地檢署跟簡易停了B男又沒有義務說明自己的全部身分說穿了,不就是小頭控制大頭,想以為靠巨額斗內可以讓小頭活動活動就像那句酒店小姐最常用的坐檯原因好賭的爸,生病的媽,讀書的弟,破碎的她
作者: KOSMOST (MIT大龍砲)   2025-12-09 13:46:00
B男沒有使A男陷於錯誤啊,B男說抖內是為了讓C能去日本,A男也是為了讓C去日本才花錢抖內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12-09 13:50:00
所以說光看故事都沒看出哪裡有詐欺...實際更難說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5-12-09 14:40:00
樓上這些都沒法律常識嗎?抖音又不是台灣的, 要走也不是走台灣法律那邊就是看你有沒有本事,不一定需要法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12-09 15:18:00
A B C 三人都是中華民國國籍吧,題目不是要這樣設定?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5-12-09 15:44:00
中國的話,也是要找律師中國詐騙超過一個數字是情節嚴重,不過這個要跟律師詳談細節找出證據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5-12-09 16:12:00
刑法只論騙錢不論騙感情 A的錢確實是讓C前往日本那就沒有詐騙問題 就算論民法 隱瞞男女朋友關係也不是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否則演藝圈一堆明星都得賠錢然後只要結果地在台灣就能適用中華民國刑法 抓不抓得到或是否有辦法司法互助是另一回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12-09 17:15:00
我們哪句話題要用台灣法律處理這件事了...能用的話直接警察局報案不就得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12-09 17:37:00
那你要問樓主啊.......11月,一個月斗內360萬,應該是當事人自己要先說明理由啊若本來就是無償斗內,那......哪來的詐騙?????至於要不要告,那是當事人自己決定,去派出所要怎作筆錄?就算筆錄真寫得出來,派出所也是照程序去函抖音營運商要求提供被告的資料,並且通知到案說明吧反正照慣例若真的去提告,"可能""或許"可以拿回一些就是不然叫他去申請監護宣告,看能不能請得出來不然輕一點就申請輔助宣告,有這兩張任一張都可以當王牌只是....360萬耶,銀行不會做洗錢通報還是 KYC 嗎???真很難想像當他在那邊匯款儲值時,櫃員邊看他時心裡應該直搖頭吧反正啊,個人不認為事情有樓主描述的 那麼簡單
作者: q347 (捕快)   2025-12-09 18:28:00
孝子 XDDDDDDDDDDDDDDD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5-12-09 18:56:00
花得起360萬當火山孝子,還需要浪費司法資源救濟?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5-12-10 01:04:00
抱歉 的確沒想到三個當事人都是臺灣人的蠢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12-10 14:25:00
沒事的~(上面這行不是對樓主安慰):D
作者: sintek (星特客)   2025-12-10 18:40:00
謝謝上面各位的建議,今日已經至律師事務所諮詢處理了。
作者: szhy (szhy)   2025-12-14 06:56:00
孝子以為自己是特別的 發現只是ATM 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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